有許多人在聽到福音時沒有什麼反應,因為他覺得自己還能夠處理自己的事,不需要上帝的幫忙,也不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這樣的人一定尚未深切體會到自己的軟弱,也尚未認識到人的極限。加爾文在討論到救贖主上帝時,就是從人最深沉的現況出發,而直指出人實在需要救贖。

 人為罪所捆綁、所奴役,以致除了罪以外幾乎別無意志,這種情況並不是由於創造,乃是由於天性的墮落。加爾文特別指出,即使是聖徒,也沒有一個人能夠靠意志來克制本身過度的慾望,或是用這必朽的肉體全心全意地去愛上帝(Ⅱ.7.5),這是人實存的現況,人實在需要救贖。

 感謝上帝,祂為我們預備了救贖主耶穌基督。若不是藉著中保耶穌基督,人實在不能有對上帝的認識而得救。耶穌具有神人二性,加爾文說,他如果僅僅是神而不是人,就不能承受死亡;他如果僅僅是人而不是神,就不能克服死亡(Ⅱ.12.3)。耶穌受死,埋葬,復活,升天,為了贖回我們。因著他的死和埋葬,我們從死亡的束縛和情慾的轄制下得到釋放; 因著他的復活,我們得以被稱為義,我們的生命得以被建立。而耶穌基督的升天更是祂統治的實際開始,祂以更有效的力量來統治天上和人間(Ⅱ.16.14)。

 加爾文對救贖主上帝與人的見解到此為止和其他改教者並無不同,也為今日大部份的基督教會所奉行,他獨特的地方在於對律法和福音的看法。加爾文不像馬丁路德那樣把「律法」和「福音」作明顯的對比,他認為有關救贖主上帝的認識,上帝首先藉著「律法」顯明給舊約時代的族長們,然後藉「福音」顯明給新約時代的我們。在他看來,新舊約其實是同一個約,律法和福音的應許其實一致,都是指向永生的福份,而指向耶穌基督(Ⅱ.10.2-23)。如果一定要加以區分的話,「律法」作為整體性預表,說得比較模糊;「福音」彷彿用手指頭指著基督,比較清晰(Ⅱ.9.3)。有不少長老會的牧師在禮拜時常常同時引用新舊約,就是受到加爾文這種看法的影響,認為新舊約同等重要的緣故。對加爾文而言,律法還有許多正面的功用:1.律法宛如鏡子使人看到真實的自己;2.律法使人對懲罰有所畏懼而約束自己;3.律法可以訓練信徒預備行各樣的善事(Ⅱ.7.6-10)。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傳教師除了秉持宗教改革的傳統,接受耶穌基督是救贖主上帝外,對於加爾文有關新舊約、律法與福音的主張大致上是贊同的。圖 6-1 顯示「非常贊成」和「贊成」加爾文這種看法(見問卷第 25 題)的比例有 17.4%、71.5%,兩者合計為 88.9%,「不贊成」和「非常不贊成」的比例有11.0%、0%,兩者合計 11.0%(N= 281)。

 進一步分析性別、族群、年資等因素對這題答題結果之影響,如果把受訪者依照作傳教師的年資分為 0-5 年、6-15 年、16-25 年、26 年以上等四組,「非常贊成」或「贊成」加爾文這種看法的比例各組分別是 79.7%、88.9%、94.1%、96.0%(N = 69、72、51、50),有遞增的趨勢(詳見圖 6-2)。這個趨勢用曼特漢傑爾的線性相關(Mantel-Haenszel test for linear association)來檢定,其顯著水準達到 p =0.015。可見隨年資之增加,贊成加爾文這種看法的比例也增加。這會不會是因為年資較久的人同時也是選過加爾文的課程的人,對加爾文的主張有比較清楚的瞭解呢?這還需要作進一步的分析。其他像性別、族群和事奉工場等因素,對這題的結果並無影響。

圖 6-1

    長老會傳教師對加爾文有關律法與福音的看法


圖 6-2

    比較不同事奉年資對加爾文有關律法與福音的看法, p = 0.0154


 人需要救贖,人被自己的私慾所捆綁,以致成了罪的奴僕而不自知,這就是人的光景。在今日台灣社會裡,每個人均高抬自己;口頭上是講民主,實際上卻常陷入無法約束的危險。再加上華人社會講面子,往往為了堅持原先所主張的觀點,而與別人發生無謂的衝突。1995 年年底選舉立委時,有全民和大豐計程車司機,就曾因彼此見解不同又搶生意而發生衝突,差點釀成大規模械鬥,這是比較極端的例子。

 其實在每天日常生活中,就常常可以看到淺顯的例子。作者之一身為醫師,為了病人健康,常勸病人戒煙或戒檳榔,但是病人往往露出苦笑的表情,把兩手一攤,說:「沒辦法,戒不掉。我戒過許多次,但是都失敗了。」剛開始的時候,人有自由意志來選擇抽煙,但一旦抽習慣之後,變成不抽不行,反而是「被煙抽」了,失去自由而成為煙的奴僕。

 主耶穌就是要救我們脫離這種作奴僕的境遇,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有一個常常悔改、被聖靈更新的生命。今日若要建立台灣新文化,根本之道別忘了我們都具有天生容易墮落的人性與被救贖更新的需要。因此呼籲長老教會全體弟兄姊妹,倚靠主的大能大力,常將耶穌基督的福音分享鄰舍,自己也常謙卑在主面前檢討、悔改,日日更新,以作表率,使人渴慕來認識主的福音。

 基於加爾文對福音以及律法同樣的重視,使得加爾文傳統,一方面,重視「因信稱義」的福音根基,確信人的任何努力不是獲得上帝恩典的途徑,唯有全心相信倚靠上帝,領受全然恩典才是通往救贖之路;另一方面,律法是「鞭策」基督徒所必須,對於一個站立在福音根基上的信徒,律法所代表的紀律與訓練是不可缺少的。

 長老教會對福音本質的瞭解,承襲宗教改革以來的基督教傳統,與其他基督教會並無差異;然而加爾文對律法的重視,提醒了信徒紀律與訓練的重要。就律法角度而言,所需要的是教導與執行,若轉換成對教會信徒的應用,一方面是指信徒教育,另一方面是指信徒訓練1,前者為「教」,後者為「管」 ,必須「管教合一」,才能真正落實於生活。

 路德是最重視「因信稱義」的神學家,主張好樹結好果子,而好果子無法使一棵樹成為好樹:亦即站立在因信稱義根基上的人,才是好樹,自然有如同好果子的好行為流露,而一切好行為並無法使人在上帝面前稱義。

 站立在因信稱義的基礎上,加爾文對人性的怠惰特別憂心,主張稱義必須與悔改、重生、成聖密切聯結,上帝的拯救不在於某一剎那,而是持續的整體過程,因此基督徒必須一輩子與人性怠惰奮戰不懈,而律法是鞭策基督徒最有效的途徑。

 基於對拯救的全面性看法,長老教會應當特別重視信徒教育與信徒訓練,不但有福音的兼容並蓄,也要有律法代表的嚴格要求。反省目前教會現況,是否有平衡的發展呢?就教育而言,許多教會仍然將信仰教育停留在兒童主日學層次,或者頂多注意到長執教育,而往往忽略了全體信徒教育。就訓練而言,教會紀律必須明確而貫徹,從懲戒人數的消長觀之,究竟是在增加中或是在減少中,其代表的意義是教育成功或是失敗呢?以上問題均值得深思。

▲討論與分享:

  1. 人需要救贖嗎?你的看法如何?你個人的體會如何?
  2. 你能夠接受耶穌具有神人二性的看法嗎?為什麼?
  3. 有因信稱義的福音,還需要律法所代表的訓練嗎?你的看法如何?

──────────

  1. 這裡所說的信徒訓練,英文是 discipline,中文不大好翻譯。本書第九章所討論的信徒訓練,含意更廣,還包括信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