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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

(羅馬書十二章一節)

grencube.gif (227 bytes)薛銘光

一、委身的意義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之後,他將自己完全的奉獻給主耶穌,此種行為稱之「委身」,委身乃是「主權的轉移」。過去所有的心思意念、言行舉止,都是以「自我」為中心,自已來作自己的主,隨著世俗成為罪的奴隸。當接受主成為基督徒之後,應樂意將主權交給主耶穌,讓祂來管理你的生命,這樣的態度就是委身。

二、委身的心態

既然明白委身的意義,就當持有委身的心態;聖經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因此基督徒接受主之後,基督進入他的生命,就改變成為以耶穌為中心的生命,他不再為自己活著,乃是為主而活。

三、委身的實踐

委身不是一個籠統的概念,乃是非常實際的行動,在每一天的生活中。將遇見的每一件事都尊主為大,討主喜悅,讓聖靈來帶領你。一項簡單的方法,可以幫助基督徒得知他是否行在主耶穌的道路中是否將主權交給主耶穌?就是當遇見問題時,就自問「假如是耶穌,祂會怎麼作?」若是耶穌會如此做時,我也樂意如此行;如此就是委身的實踐。

基督徒將生命主權交給主,當作活祭獻上一生順服主,依祂的旨意來事奉主,乃是理所當然的事。

 

(作者:薛牧師是本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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