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他的死麼﹖」 (羅馬書六章三節) 平振剛 當約翰為耶穌受了浸,耶穌從水中起來的時刻,天忽然為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三章十六、十七節)多麼肅穆莊嚴的一刻,其實耶穌祂是完人,祂毫無罪過,道成肉身,來到這俗世,是為了要救贖我們的罪愆。祂要受約翰的洗,是為了要盡諸般的義,認同我們這些真正的罪人。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經歷過與基督同死、同葬、同復活,從舊生命改變為新生命的時刻。記得在我十六歲那年,當時我跟父母親住在台中巿,很自然的每個禮拜天我們就在南台中浸信會敬拜天父,已經記不清過了多久,我們終於認罪悔改,於是杭克安牧師為我們施浸。 當時我太年輕,無法體會在施浸的當兒,浸池好比墳墓,池水象徵泥士,我倒進墳墓埋入泥土,在水中表明舊有的我與主同死,倒在水中表明與主同葬,從水中起來以後表明與主同復活,從此有基督庇護,活出新的生命來。我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三章十六、十七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從浸池起來的那一刻起,我清楚的知道,我已經是屬於神的子民,祗要祂願意,我的有生之年就甘願為祂所用。阿們。 |
(作者:平弟兄是本會禮儀部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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