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目的: 要讓學生從七個士師的經歷中認識到上帝的大能,知道祂樂意使用軟弱的人。 ▲具體目標:上完本課以後,學生應該能夠:
▲本課金句:以賽亞書 6:8 和合本: 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現代中文譯本: 於是,我聽到主說:「我可以差遣誰?誰肯替我們傳話呢?」我回答說:「我去!請差遣我!」 台語白話字: Goa koh thia-ki Chu e sia kong, Goa thang chhe chi-chui ah?chi-chui beh ui Goan khi?Goa chiu kong, Goa ti-chia, thang chhe goa. 台語漢字: 我閣聽見主的聲講:「我通差是誰啊?是誰欲為阮去?」我就講:「我佇遮,通差我!」 ▲課前預備:
指定五位學員,每人仔細查考一、二位士師,向大家提出報告,內容包括: 由於俄陀聶和以笏資料較少,我們把他們合併交給一人報告。底波拉和巴拉亦由一人報告。加上基甸、耶弗他、參孫,一共需要五個人。被指派者可用聖經彙編及參考書目所列之書籍。 ▲本課大綱: 一、上帝樂意使用人 二、俄陀聶和以笏 三、底波拉和巴拉 四、基甸 五、耶弗他 六、參孫 ▲討論與分享 (請擇題討論):
▲課程內容
一、上帝樂意使用人 今天我們將有五位同學向大家報告士師記內所記載的七位士師。士師當然不只這 幾位,有記載的共有十三位,不過有的十分簡短,我們就挑選其中的七位來加以研討 。各位將會發現,這些士師被上帝的靈所感動,領受大能力來拯救以色列百姓脫離欺 壓他們之人的手,他們卻不是完全人。有的士師在某些地方特別軟弱,我們不能因為 他們是上帝所興起的士師,就盲目地向他們學習,總要分辨何為上帝所喜悅的事。從 另一方面來看,上帝不看人的軟弱,樂意使用人來與祂同工、把祂的靈降在他們身上 ,這實在給我們很大的鼓勵。只要我們有一顆願意的心,祂必加添給我們力量來服事 祂,正如哥林多後書 12:9-10 所說的「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因 為上帝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你知道嗎?上帝樂意使用你、使用 我。你願意被上帝所使用嗎? 現在我們要請五位同學分別來報告他們所查考的七位士師。這些同學要報告的是 他們所看到的每位士師的特性,他們最欣賞他的那一點,為什麼欣賞他這一點等等。 (至此,把時間交給五位同學,按所能給予的時間分配給五人,記得要留下分享時間) 二、俄陀聶和以笏(Othniel 和 Ehud) 在查考聖經人物時,我們可以參考聖經彙編,它會列出有關這人的所有經節,讓 我們知道聖經其他地方是否還提到這個人。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有時候聖經彙編列出來 的人名是同名者,我們必須參考上下文加以判別是否在指同一個人。 聖經彙編有許多本,這裡我們採用的是根據 New American Standard 英譯本, 用電腦搜索編出來的 Exhaustive Concordance of the Bible(註 1)。 三、底波拉和巴拉(Deborah 和 Barak) 底波拉是一位女先知和女士師,是拉比多的妻子。在她那個時代,欺壓以色列人 的是在夏瑣作王的迦南王耶賓。底波拉傳達上帝的吩咐,要亞比挪菴的兒子巴拉領軍 對抗耶賓的將軍西西拉。巴拉要求底波拉同行,底波拉答應了,不過她說,既然如此 ,要制伏西西拉的將會是一婦人,而非西西拉。這事果然應驗在基尼人希百之妻雅億 的身上,雅億用計親手殺了西西拉 (士 4 章)。底波拉和巴拉作了一首歌來記念整個 事情的經過 (士 5 章)。新約希伯來書的作者在提及信心的榜樣時,把巴拉也列在內 (來 11:31-32)。 底波拉的事蹟讓我們思想到婦女當領袖的問題。有的教會比較保守,不能按 立女牧師,或甚至不贊同姊妹作團契的主席。你對這件事的看法如何?教會不能接受 女牧師的原因在那裡? 四、基甸(Gideon) 基甸又名叫耶路巴力(士 7:1),是約阿施的兒子,屬瑪拿西支派、亞比以謝族。 他出生在一個幾乎絕望的時代,雖然知道上帝在古時曾經展現大能的作為,卻深刻體 會到被上帝遺棄的那種孤單的感覺(士 6:11-18)。上帝向基甸顯現,對他說,上帝要 與他同在,他要擊打米甸人。基甸首先要求一個證據,確定向他說話的是上帝沒錯(士 6:17),其次他又要求兩個證據,確定上帝要藉他的手施行拯救(士 6:36-40),然後 才開始行動。他率領三百人,用吹角、打破瓶子、拿火把的方式,使敵軍潰敗。這場 戰役其實最重要的致勝原因在上帝,是祂要成就一切,因此只選取三百個人來對抗成 千上萬的敵軍,讓以色列人沒有任何藉口理由說是靠自己的能力戰勝的(士 7:2)。人 很容易在領受上帝的恩典之後,忘了歸榮耀給上帝,要如何避免這種情形呢? 基甸在上帝向他顯現之後作的第一件事情是除掉他父親所做巴力的壇和神像。這 件事惹來以色列人的抗議,卻得到他父親的支持。「如果巴力是神,就讓巴力自己去 追究吧」,基甸的父親這樣對以色列人說。基甸的別名耶路巴力就是「讓巴力與他爭 論」的意思(士 6:25-32)。基甸會這樣做一定深知道耶和華上帝是忌邪的上帝,在率 領百姓爭戰之先要除去這些上帝所不喜悅的事。在你的內心,有沒有需要除去的 偶像?沒有除去的話,力量沒辦法發揮出來。 基甸有許多的妻子,也有妾,光是他親生的兒子就有七十個(士 8:30)。不過這 七十個兒子,除了最小的約坦以外,都被他的妾所生的亞比米勒殺死了(士 9:5),亞 比米勒後來也死在一個婦人手中(士 9:50-57) 。看起來多妻的家庭總免不了有紛爭 。 基甸後來也名列在信心偉人當中(撒上 12:11、來 11:32-33),他向上帝屢要證 據其實正顯明他的小信,但是上帝也體諒他的軟弱,應允他所求。今天很多人學 習基甸,在面臨重大抉擇時,向上帝要求憑證。你覺得這種方法可行嗎?要注意什麼? 五、耶弗他(Jephthah) 耶弗他是基列和妓女所生的兒子,卻是個大能的勇士。這樣的人上帝也樂意使用 。上帝用耶弗他來拯救以色列百姓脫離亞捫人的手。耶弗他並沒有倚靠血氣或他的能 力,他先跟亞捫人講道理,對方不聽,他才動手(士 11:12-26)。他在出兵之前,先 向上帝祈求許願,只要上帝讓他打勝,他回家之後首先出來迎接他的,必要獻上為燔 祭。上帝果然讓他打勝了,不料,出來迎接他的是他的獨生女。耶弗他雖然百般地不 願意,但是願已經許了,不能更改。耶弗他的女兒也很乖巧地順服。士師記 11:39 說 ,「父親就照所許的願向他行了,女兒終身沒有親近男子。」究竟耶弗他的女兒在此 是照燔祭字面的意思被焚燒獻上為祭,或只是終身未嫁,學者們有許多的討論。 海天書樓的聖經啟導本認為,既然摩西律法禁止以色列人獻人為祭,因此耶弗他 不可能殺女兒為祭(註 2)。這是在為耶弗他的行為辯護。其實從文學的角度來看,士 師記留下這段記載是要讓我們看到耶弗他好大喜功,覺得獻牲畜沒什麼了不起,非得 要獻一個人才夠意思。這種意圖賄賂上帝的作法,心態並不正確,而其結局就是沒有 後代。相對的,士師記 12:8 記載下一個士師以比讚有 30 個兒子,30 個女兒,30 個媳婦,這和絕後的耶弗他正好成了強烈的對比。上帝所重用的人也有行事糊塗的時 候。士師記 11:39 說,「父親就照所許的願向他行了。」按照字面來看,極有可能 耶弗他把女兒獻為燔祭,而這並非聖經所稱許的(註 3)。 向上帝許願是不能隨便的。申命記就有記載,向上帝許願,償還不可遲延(申 23:21-23), 詩篇有許多處提到向上帝還願(詩 22:25、50:14-15、61:8、65:1、66:13、116:14、 116:18),在詩篇 76:11 還特別說,「你們許願,當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還願。」 可見,上帝是多麼看重許願這件事。 但是從耶弗他獻女兒這件事,我們看見許願有時候也會被誤用。身為父親,耶弗 他對女兒有養育之責,卻因為錯許之願而把女兒獻為燔祭。事情演變到最後,耶弗他 並未承認自己的錯誤,也未負起本身應盡之責。把別人獻給上帝比較容易,卻不是值 得鼓勵的事。舊約還有兩處記載父親差點把自己的孩子殺掉,一處是亞伯拉罕獻以撒 ,上帝差派天使來阻止他(創 22 );另一處是掃羅王要殺約拿單,全體百姓出面 阻止(撒上14:1-46)。亞伯拉罕獻以撒是為了表明對上帝的忠誠,但上帝曉諭他用另 外的方式來處理。掃羅王則是由於約拿單誤犯父王起誓不可做的事。雖然這兩個事件 和耶弗他許願的情況不大一樣,但都表明事情還可以有轉寰的餘地,不一定非殺子女 不可。耶穌曾經責備當時的法利賽人,不可以用「已經奉獻給上帝」為理由而不孝敬 父母(太 15:4-6)。我們需要特別留意,不要用「向上帝大發熱心」當作藉口來逃避 自己對家人、對朋友應盡的責任。 綜上,關於許願我們要注意下列三點: 耶弗他雖然有瑕疪,但他一樣名列信心的偉人當中(撒 12:11、來 13:32-33)。 聖經並不看重一個人的出身,而是看他願不願意被上帝所使用。 六、參孫(Samson) 參孫是住在瑣拉的「但」族人瑪挪亞的兒子,從出母腹以前就被選召作拿細耳人 (士 13:1-7)。他的一生充滿傳奇,以大能力來制伏非利士人,而他放縱情慾,導致 最後敗在敵人手中,亦足引以為戒。 你知道自己的弱點在那裡嗎?如何方不致因此而釀成大錯?參孫,一個被上帝重用的人,卻因為致命的弱點而功虧一簣,沒有徹底制伏非利士人,誠屬可惜。雖然如此,參孫仍然名列在信心偉人中 (來 11:32-33)。 ▲附註:
▲背金句:以賽亞書 6:8 ▲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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