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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是對的人

第十三章 在婚姻關係中作「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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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聽過別人以自己作為例子跟你分享他們的婚姻關係嗎?

  八年的婚姻生活是我個性、自我發現成長最多的地方,這樣的成長,使我感到如果有人願意坦誠公開他約兩性婚姻生活,他的真實經歷一定會對許多人有所幫助,特別是對那些即將步入結婚年齡的人更是有很大的益處。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通常像這樣願意坦誠作深度分享他們夫妻關係的人,這樣的人若不是他們不容易被遇見:否則就是他們約兩性關係發展不好,自謙不好意思對人發表。所以我們也就很少得知其婚姻實際的情形如何,因此對大部份的人而言,要能透明的認識到一對夫婦真實的兩性關係實在不易。

你是幸福的男人或是偉大哲學家呢?

  我相信蘇格拉底的一句名言,他說:「一個男人如果娶到一個好老婆,一定會造就這個男人成為幸福的丈夫;但一個男人如果不幸的娶到一個兇惡的妻子,他也不要因此洩氣,因為她可以造就他成為一個偉大的哲學家」。我不能說今天我成為一個有哲學家風格的人,是我妻子造成的,但我卻相信她在我的思想激發上對我貢獻不少;若是這樣,我也不能因此推論她就是個兇惡的妻子,因為這樣的片面之詞一定會激怒我妻子的不乎。在不平中她很難不反指歸咎於我這個男人的不對,她會控訴說:「若不是我這作丈夫的不懂得溫柔,溫柔的丈夫怎能造就出兇惡的妻子呢?」弄到最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們就都有理說不清了,這不是我要的結果。

  我所要表達的意思是,兩性相處真是一門藝術、也是一門很深的功課,如果能夠很小心的處理,那麼殘暴的丈夫與兇惡的妻子就不會那麼多的出現在我們周圍了。如果我們都能確認兩性關係不是簡單的功課,那麼這社會離婚事件應該可以大大減少才對,但事實卻不然,目前離婚率仍高昇不下。我想會忽視兩性相處藝術的人,他們應是忘了孔子的提醒:「伴君如伴虎」的道理!小看婚姻關係的人,最後終究要付出慘痛的代價去收拾殘局。

  在這一章中,我要分享我們婚姻關係的例子。我認為坦誠分享我們自己,只是代表我們以真實的心來面對自己而已,倘若能因此讓你有參考的價值,我心使得安慰。

因為我愛她,所以我記得

  如果要分享我跟瑪琍約兩性關係,應該追溯到十年前我認識她的時候開始;記得當我第一次遇到瑪琍時,當時的情形彷彿昨日正歷歷出現在我眼前。你知道我如何能保持這深度的回憶嗎?這個秘訣很簡單:因為我愛她,所以我能深藏這段記憶。但也因為我寫了多年日記,所以這一天相遇的感受對我個人而言很特別,所以就都被我記錄在日記上。因此只要我打開日記來看,我便能很清楚的回想起當時相遇的情形。

自己所選擇的勇於負責,就是上帝的旨意

  我比瑪琍大兩歲,她住台北三峽,我住桃園的龜山;認識她時我廿四歲,我們是在一個基督徒的家庭聚會中透過朋友介紹而認識的。當我一認識她時,我就知道這是上帝我預備的「一根肋骨」,從那天開始,我就深信她是我將來的親密同伴。哇!第一次見面就這麼肯定的表達這是上帝為我預備的伴侶,不知道如此的深信是否會令你很驚訝呢?不知你會不會問:「你是如何明白她是上帝為你所預備的伴侶呢?」我的答案是:「我明白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是祂要我善用自由意志,並為這些自由的選擇而負責。

  當時我廿四歲,我的意志選擇已漸趨成熟。此時我已比十年前十四歲時,更能分辨出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廿四歲的我已比以前培養出較正確的判斷力,我能判斷哪一種婚姻對象對我較合適或不合適。我很高興我能明白這是上帝的旨意,我也很興奮自己能使用這意志在婚姻的行動上,當我開始善用意志的選擇時,我知道這就是我走在上帝心意的第一步了。

  我若能善用自由意志去選擇,我相信我就是一個上帝所喜悅的人,因為上帝所創造的我是一個能思想、能行動的人;我並不像人所造的椅子,或沒有生命不能分辨能力的物品。所以找若能自由選擇,這本身就是上帝的旨意。然而上帝另一個心意是什麼呢?上帝另一個心意就是要我為自己所選擇的負責。因為聖經上說:「上帝必照各人的所行回報各人」(羅馬書二章六節)。我深信我若對自己所選擇的勇於負責這是上帝所樂於見到的。

在死人之地得見活人

  明白上帝的旨意之後,我才認識瑪琍。所以當我第一次遇到瑪琍時,她的第一次分享,就讓我判斷出她是很合適於我的最好配偶。她在聚會中分享了一件很令我感動的事,從此我受感動,便讓我立志要追求她成為我一生的妻子。

  這故事是這樣的,十三年前海山煤礦曾經發生了一次大爆炸,炸死了一百多人,但其中有一位生還者周宗魯先生在礦坑地底下五天四夜過著非人的生活。他靠吃人肉、喝自己的尿並向神禱告,最後奇蹟的從礦坑中活著逃生出來。這位周宗魯先生就是瑪琍的父親。你知道嗎?當時從礦坑中被抬出來的屍體都是一具具燒焦的屍體,而瑪琍的母親目不識丁,又是一個很典型的原住民,什麼都不懂,哥哥才剛入伍一個月,弟弟年紀比她還小,家中突遭橫逆,一個高中二年級的女生如何去承受這突如奇來的悲劇呢?當別的家屬正在為自己失去父親、丈夫的緣故而哭得呼天搶地時,瑪琍卻很有信心的告訴她的母親及弟弟不可以哭,除非看到自己的爸爸死了,否則就不許哭;因為看到死人時,再哭也不遲。我們何必為尚未證實的悲劇而預先哭泣呢?況且有上帝保護我們,我們不該哭得好像是沒有盼望的人一樣。

  這時這麼一個弱小不到廿歲的女孩能跪在礦坑旁邊,以堅定的信心安慰自己的家人,這真是少有的表現,同時她向上帝禱告說:「上帝啊!求你施行大能救我的父親離開死亡的境地」。在悲慘的境遇中,他們最後的盼望就在上帝。豈知此時她的父親周宗魯先生也在地底下禱告,祈求上帝能差遣祂的使者告訴他的家人說:「他還活著不要難過」果真在上帝的拯救中,於爆炸後的第五天,用擔架抬出來的竟不是一個死屍,而是一個活人,當她家裡的人看到自己的爸爸從礦坑中活著出來,都忍不住號啕大哭了。我相信此時他們所流的眼淚不是悲傷、絕望的眼淚,而是喜極而泣、感恩的眼淚。因為上帝憐憫了他們一家人,使他們得以在死人之地得見活人。

將我們的一生都放在傳道的工作上為主而用

  如果我自己沒預備好到底這一生我要往哪裡去,當我聽到這個女孩的故事時,頂多我會她的臨場勇敢、她對上帝信心的表現,感到不可思議的佩服之外,除此,我可能不再有什麼反應了。但如果我是一個有目標的人,我是一個要用自己的生命一生奉獻給上帝作傳道的人,那麼發生在瑪琍身上的這件特殊事件、對我就不那麼單純了。她的分享是與我有關的,透過這件事,讓我得以認識這個女孩在危急中的信仰反應。我暗自忖度,她所表現出來的堅定信心,耐心等候神的特質如果有一天能用在傳道的目的上,那豈不是有更美的意義嗎?是的,一定有很美的意義。這一天這樣有信心女孩的分享,不但得到神的喜悅,也贏得我對她的信任。這是什麼從一開始我與她認識時,我就很認真的要追求她、使她成為我妻子的原因。因為我盼望有一天我們能將「我們」一生的生命都放在傳道的工作上為主而用。

你是「情慾」於她,還是「愛」她呢?

  經過了兩年零一個月的交往認識之後,我們終於踏上了結婚之旅。婚姻真是考驗我們彼此相愛的好地方。如果有評審制度公乎來看我的婚姻關係,我想結婚最初幾年我們彼此相愛的關係,成績應該是不及格。

  因為倘若我對「真正的愛情」與「情慾的喜歡」不能很清楚的辨別出來,那麼我所付出在瑪琍身上的、怎能算是愛呢?若那不是愛,那我所行動的一切該算什麼呢?我想應該算是屬於肉體的情慾了。

  英文字的愛情(LOVE)跟情慾(LUST)形狀看似很像,都是L開頭,但意義卻完全不同。愛是一種為對方的益處而捨己的行動,情慾卻是為自己的益處而利用別人的意念。倘若你是一個丈夫,在婚姻關係中你如何分辨這兩者的差別呢?不難分辨,只要觀察你對妻子是否有「甘心捨己」的意念在當中便可。倘若你有捨己的話,則兩者間就有愛的存在;如果沒有則不用懷疑,此時你一定正在利用妻子你「捨己」、你正在狡猾的讓她的愛來成就你自己的私慾,這種與愛似是而非的東西就是情慾了。

  憑什麼說我跟瑪琍一踏進婚姻的關係,我就認識「情慾」與「真愛」的差異呢?誰能證明我所擁有的不是情慾呢?我想沒有人能證明,連我自己都不相信我的愛是真愛。嚴格的說如果我沒有體驗過別人對我無條件「甘心捨己」的犧牲,並且認為「主動犧牲」是對的行,那麼,我就不可能會擁有真愛的生命,我也不會對人產生真愛的行動。反而我正落人到「罪人私慾」的景況中,亦即以自我中心而產生一切的私慾行為。

  回顧這八年的婚姻生活,我相信我若帶著自私情慾的自我與瑪琍生活下去、如果讓我一生一直保持這種私慾的習性下去,最後一定會使她因我自私的緣故,而步入地獄般的痛苦深淵之中。因為我這麼一個不懂得愛的人,無論我出現在哪裡,在哪裡總是會使人受到嚴重的傷害,若不是身體上的煎熬,也會是心靈上的殘害。因為在婚姻關係中,我若沒有愛,我就不是在「愛」我的配偶,而是在「情慾」於我的配偶,這就是瑪琍愛我傷害的原因、這也是我們婚姻關係成績不及格的地方。

  但上帝是使我婚姻轉危為安的重要關鍵,因為祂讓我認識何謂甘心捨己的生命。我相信若沒有耶穌親自犧牲自己作榜樣來改變我,我就不可能擁有改變的生命:換言之,我若沒有耶穌,我的內在特質便不可能存在著「真愛」的實際。

  我相信兩情相悅的關係中,如果我沒有「甘心捨己」的意志產生出來,這中間就不可能會有真愛出現;而是有類似愛、卻不是愛的「情慾」在當中發動,這個情慾的意志,正在狡猾的利用別人來滿足我自己。

  我認為成功的婚姻關係光看彼此為對方甘心捨己的成份有多少,便可決定其好壞有多少。但對剛結婚的我而言,我怎能懂得這個道理呢?我怎能知道「自我」跟「捨己」是什麼關係呢?當時我真不知道「捨己」對「自我」是個完全相反的意念,他們彼此間竟存在著極大的矛盾衝突。

看看情慾的可怕,那是一種完美主義的傷害

  如果你認真的回顧一下你身旁周圍的人,誰是不為自己而為你捨己的人呢?我認為幾乎沒有。特別是那些跟你有很深關係的人,他們與你之間有捨己的生命嗎?我認為他們應該是要有,但很可惜的他們卻常常沒有。我相信誰對你有捨己的生命、誰就在對你創造愛。你知道嗎?除了你的父母對你有愛之外,似乎你再也很少見到別人為你捨己的真愛了。

  當父母肯為孩子甘心捨己時,存在於這兩者間就有愛了;但你相信嗎?這樣的愛並不一定會永遠持久不變。你若是一個父親,當你面對日漸長大的孩子,你知道你甘心捨己的成份會隨著時間的過往而逐漸減少嗎?很可能是的。這是你自己不容易發現的盲點:然而你日漸增加的是什麼呢?日漸增加的乃是你對孩子產生完美主義的要求。這樣的要求從你的角度來看,當然可以解釋成這是愛。但對孩子而言,這樣的要求,他們並不一定會感受到這是愛,反而在種種對他們的限制中,這些要求便形成一種完美主義的傷害。可怕的是付出的你總不覺得這日王種傷害,但接受者是弱者,他們卻不能對你的傷害提出反抗;因為他們的力量比你小,所以他們只能默默的承受這些傷害。在這樣的關係中,你似乎忘了他們「只是孩子」而不是「超人」。在你完美主義的眼中,你的孩子可能一生根本都不是人,而是「超人」。從你而來的「超人形像」是你對他們逐日的期待所塑造成的,你無法接受他們是不完美的事實,這種錯覺就是你對孩子的情慾傷害。這種對孩子的愛看似是愛,其實是完美主義的傷害,這是孩子所急於掙脫的枷鎖。你知道嗎?這樣的傷害遲早會迫使孩子與變他的人提早分開,而這種現象,也會延伸到日後他們的婚姻關係中。

  在兩性關係中當「甘心捨己」的成份減少了,「完美主義」的要求便也巧妙的增加了,這就是「愛」的減少,「情慾」增加的現象,然而愛與情慾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即使是身為父母的你,我相信你自己也不可能對你的孩子永遠保持甘心捨己的心,你憑什麼能保證在中途時你不會放棄「捨己」,而改為「完美主義」的要求呢?

  夫妻關係也是如此,當你有「情慾」特質的存在時,你就會很自然的對你的配偶作出「完美主義」的要求,這些要求行動,你相不相信有時就是從小被愛你的父母所塑造出來的呢?

  你的「真愛」有一天會突變成「情慾的傷害」,它會在你不注意的時候發生,特別在你的孩子漸漸長大之後,當他要面對他配偶的選擇、職業的選擇時,因為你「私慾特質」的發作,傷害一定也會同時發生。你越愛你的孩于,你就越會對孩子作出「完美主義」的要求,你若不能分辨愛與完美主義的差別,當你的「情慾」發作時,你對人就曾有越多無理的要求。

  世上連最親密的親子關係,都有可能從「愛」突變成「情慾」的要求;難道夫妻間愛的關係不會有變質成為完美主義的傷害嗎?肯定會的。

  這就是我們婚姻關係初期成績不及格的原因,因為我混淆了「自我」與「捨己」的意義,並且我不瞭解它們是相互衝突的。如果我不能明白「愛」與「情慾」是互相對立的道理,那麼我的行為就不可能對誰有真正的犧牲自己。沒有「真愛」觀念,我就不可能愛人,若不是「真愛人」,我所作的一切,就都是「情慾」於讓別人來滿足我自己的表現而已。

  我發現婚姻是最多愛與傷痕刻畫的地方,因為夫妻間沒有愛,就會有情慾的傷害;反之在夫妻的一切關係中,若能抑制情慾的存在,我相信那裡就一定不是受騙、受傷害的地方。

  在婚姻關係或其它一切的人際關係中,如果你的生命不能遇到一位「甘心捨己」的人讓他來影響你,那麼你就不可能擁有為人捨己豐盛的人際關係。因為沒有親身經歷捨己的生命,你就不會認為對人行出捨己有什麼價值,你也不會認為行出捨己對自己會有什麼意義。如果你的一生真的和捨己生命擦肩而過,也從未有交集,那麼你的生命一生累積的結果,就只能證明出這是一種沒有愛的生命了。回顧你自己一生所有的人際關係,在這些關係中若沒有你付出愛,那地方我一定可以很篤定的證明,就是你傷害別人的地方。

變相的情慾,之後會有更大的傷害

  事實上結婚不到第二年時,我們的婚姻就遇到第一個瓶頸,我們決定要離婚。會產生這個意念就足以證明以前我所自認的愛,根本就不是「愛」、而是「情慾」的發洩。當結婚八年後的今天,我再回顧起來時,我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我自己以前的生命根本是死的,也沒有「甘心捨己」的特質在當中,這樣不知捨己的生命怎能給予瑪琍愛的保證呢?當然不能,充其量只是給予變相的情慾發洩而已,之後一定會帶給她更大的傷害。如果我們的婚姻當時就此結束了,我可以篤定的證明這是結束在我自私、情慾的手中。如果當時我決心另結新歡,又進入另一個新的婚姻旅程裡,你知道我會是怎樣開始這個婚姻關係的嗎?不難想像、我一定是以自私的情慾作開始的,因為我正是以自私的情慾結束上一個關係。

  你知道嗎?我婚姻的失敗不是我結婚的對象有何問題,不,她們都沒有問題;她們都是她們父母眼中的心肝寶貝,而是我自己有問題。這根本的問題「情慾」若沒有解決,最後在另結新歡的婚姻關係裡,另一個「伴侶」、無論是誰,肯定也會被我沒有悔改的生命所始亂終棄。

從情慾開始的婚姻關係,最後一定會死於情慾

  婚姻關係中,讓我體驗最深的感受,就是人是一個情慾的動物,他會為自己的好而選擇,但從「情慾」而來的選擇一定不是好的結果;因為以情慾為手段的一切選擇,最後結果都是令人失望的。這就是人為什麼需要依靠真理而行的地方,因為人如果沒有對的真理可以選擇,外表看來似乎還可以活下去,但缺乏真理的人,因為他內心沒有機會認識對的真理,所以在惡性循環的選擇下,很難不便他身陷情慾的試探中,再次害人、害己而不能自拔。

利己的目的而得罪於人的人就是罪人

  走了這八年的婚姻旅程之後,我發現唯有耶穌基督我的罪受死,是我婚姻關係中最重要的「捨己」榜樣;耶穌的死-祂在我這只有「情慾」卻沒有「愛」的罪人身上犧牲了祂自己,這才叫做捨己。罪人對耶穌而言是一點可利用的價值都沒有,世上誰會為得罪祂的人犧牲一點點呢?耶穌祂從沒有要利用罪人,然而耶穌卻為罪人完全犧牲了祂自己,這代表祂對罪人的付出是完全的愛。

  然而我們每個人是否都是罪人呢?在我看來,我們每一個人都是:雖然我們對罪的看法不同,這是認知上的問題,但我們確實都是罪人。我給「罪人」的定義是這樣的:凡為利己的目的而得罪於人的人就是罪人。我相信一個沒有捨己生命的人,在他的一切人際關係中一定充滿著得罪人的事實。如果你有夠多的人際關係,我相信你無法否認這個事實。

我的妻子是物質

  我記得、我認識自己是怎樣私慾的人,是我剛買第一部汽車的時候。有一天瑪琍把車子開出去,結果在路上她發生了很嚴重的車禍,她的車于幾乎要衝到山下去,真的差一點就衝下去了,幸好被一棵樹給擋下來。此時車頭已撞毀得很嚴重,輪胎都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但人卻沒有受傷。當瑪琍打了電話給我時,原來她想從我身上得到一些安慰,但你知道我在電話中所關心的是什麼嗎?我問她:「車子有沒有撞壞」,我關心的是車子比妻子還多,當時她的反應真是激動而難過。因為在我眼中車子有沒有撞壞似乎比她有沒有受傷要重要多了。我也不知道什麼我直覺所關心的是車子而不是妻子,當時我真的一點都不知道。但隔了幾年之後,我沈澱了一下我的思想,我才發現原來我一百都是很自私的人:我總是把別人當作是利用的物質來看待,這種自私的罪像細胞一樣存於我生命中已好久了。因為妻子是物質,所以我才看她沒有比剛真的新車價值更高;因為我輕視她為物質,所以找當然不會尊重她。你知道嗎?這就是我第一次發現自己在婚姻關係中我「私慾」於我親密愛人的地方。

  你說這樣的「私慾」於我的愛人,把妻子當作物質來對待,算不算是罪呢?如果你是一個大男人主義者,對你當然是或不是都無所謂,你的婚姻關係如何是你這個大男人所自我建立的,但對我,我深知那確是罪。因為唯有當我從錯誤的觀念中被改變,我才能成長。當我先承認把配偶當作是物質來利用,認定這是「罪」時,我才有可能悔改,從而才能改善我的婚姻關係。我很慶幸耶穌即時介入我的生命讓我明白罪的本質及悔改的意義。我感謝耶穌是祂救了我的婚姻,使我沒有因為繼續視瑪琍為物質而把婚姻關係給搞砸了;相反的,祂乃是幫助我從悔改中得到配偶完全的赦免,從而恢復了我們夫妻合好的婚姻生活。

除非你悔改,否則就不算是真正的悔改

  你若能認識自己是個罪人,我相信那會是你對自己最大的發現,這也是你逃脫情慾進入真愛的新認識。

  認罪是一個人最勇敢的行動,也是你更新生命的開始。唯有你願意悔改轉變,尋求上帝的真愛,你才能得著真愛,否則可以很肯定的說:「從一切沒有悔改的人身上你所得到的都會是情慾的傷害」。沒有悔改的人包含你我每一個人,我們都是情慾傷害的製造者,我們不是捨己自愛的流通者;除非我們先向上帝悔改、認罪,否則我們就無法更新自己「情慾」失敗的生命。因為我們都是屬於伊甸園外罪人的後裔,我們都是罪人所組成的社會。

  英國有一位很有名的佈道家衛斯理約翰,在他的傳記中描述他成為傳道人之後的一兩年,才經歷自己對罪真實的悔改:這一點證明了即使「認罪悔改」是基督徒常使用的屬靈詞彙,但「認罪悔改」卻不一定是所有基督徒都親身經歷過的。無論你是誰,除非你真的去認罪悔改,否則你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悔改。

  我的悔改歷程也像衛斯理約翰一樣,當我傳道一兩年之後,我才自正經歷悔改的生命。作為一個傳道人最初幾年,我的工作是不斷的對人分享福音信仰的益處,我常常透過學園傳道會出版的《四個屬靈的定律》勸人離開「自我為中心」的生命,並邀請他接受「基督作救主」的生命。由於有這一、兩年對人真實分享「自我中心」和「基督作主」的傳道生涯,才讓我有機會去探索何謂「情慾」與「真愛」的不同意義:當我在勸別人接受耶穌的同時,因而才刺激我發現原來我自己也是一個自私、情慾的人。在那一、兩年中,我真實的面對自己自私情慾上的罪,並在行動中選擇悔改;那一年我便讓基督的愛完全充滿我,你知道嗎?無論何時我若沒有放棄自私情慾的罪,在那一刻我就不能證明自己是一個擁有自愛的人。

為我曾擁有的一切破碎關係而感恩

  很有意思的是,在我真正決志信主的那一刻,也正是我面對婚姻最危險的時刻,離婚的抉擇對我可能就在一念之間發生;但我接受了主之後,你知道嗎?耶穌的真愛也同時戰勝了我的情慾,祂改變了我的一生,也挽回了我原本破碎的婚姻關係。你相信嗎?生命若不經歷死亡的難關,怎能體驗豐盛的意義呢?同樣的,人際關係若沒有通過破碎的考驗,怎能繼續繁衍出敬虔的關係呢?至今仍令我感恩的是我曾擁有過這段破碎的婚姻歷程,從而證明我確實是一個罪人。

  婚姻讓我認識耶穌是最重要的選擇。沒有選擇,我就只能落在「情慾」的試探中繼續產生傷害而已;但倘若我沒有耶穌可選,我也永遠選不到「真愛」。你知道嗎?以耶穌作為我前進的目標,我永遠都有「對」的目標可對;若我一生都擁有耶穌,我相信,我也會是一個一生都是「對」的人。

  

 

 

 

 

 

august 2, 2000
李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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