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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是對的人

第二章 你是孩子生命的託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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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說對不起,是你家的習慣嗎?

  有一段時間,我的兒子不知從哪裡學到一些口頭禪:「我要一拳把你打死」、「我要揍死你」。事實上當他在幼兒園對他的同學說出這些話時,他的神情也像他所說的一樣如此兇惡,拳頭幾乎要伸出來把別人打倒。有一天他果然很兇狠的搶了他同學的腳踏車,並且出拳把對方打倒在地;當然等我知道,回到家之後我就立即的處理他,我不但痛訓他一頓,而且用細竹棍狠狠的打了他手心一下。當他被責打與糾正後,明白自己所做的是不對的,他就對我說:「爸爸,請原諒我,以後我不要打人了。」我便回應他:「我原諒你」,學習說對不起是我們家的習慣。於是我抱著他,讓他坐在我的懷中,我用衛生紙擦了他的眼淚,一邊安慰他被我責備的心,一邊也撫摸著他被我鞭打的手,在饒恕中,一下子我們又恢復到從前父子情深的感情了。

從錯誤中學習對自己負責

  我認為作錯事,並不可怕,連續犯錯才可怕,但從不允許人有犯錯的空間則更可怕。在我的家中,我鼓勵我的孩子犯第一次的錯,但我也很嚴明的防止他們相同的過失不要犯第一一次的錯,我盡力扮演一個「不貳過」的父親。我認為過度遏止犯錯的事,等於同時遏止一顆願意嚐試的心;但若不及明防止第二次相同錯誤的發生,也等於是對孩子犯錯行為的變相鼓肋。雖然我比他們大三十歲了,我認為我的對錯經驗不知比他們多過好幾倍,但我仍是允許他們犯錯,我相信在父親的監管下,讓孩子從錯誤中學習,對他們是最好的教育環境。

  在我的印象中他們最先被允許有自由選擇的事就是吃飯。我允許他們每餐都可以選擇吃或不吃,兩者都是愛我鼓勵的。如果吃完飯的,代表他還很餓,在下一餐之前,他被允許可以吃家裡的任何零食;但沒吃完飯的,或是不想吃正餐的人,代表他的肚子已夠飽了,所以下一餐來臨前,他不被允許吃任何的零食。在飲食中我給孩子們有合理的自由選擇空間,但同時在這自由的空間中,我也賦予他們權利、自己的選擇負責。從此我就不怕他們不吃飯了。其實認真的說不吃飯也不算是犯錯,最多只能算是違逆父母愛他們的心而已,但如果一開始我不勉強他們吃,其實這也算不上什麼違逆。

你允許孩子拒絕你的恩惠嗎?

  當我定下家規之後,我根本可以不在意孩子是否肚子餓了?肚子餓了,有沒有吃飯,那是他們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不是由我負責。在正餐中,我只要提供他們所需的食物,就算對他們的飢餓盡責了。

  每天傍睌當我回家和家人一起用餐時,我四歲的兒子也總是在外面玩到最後一個才進門。此時當他進門看到我們全家鄱在吃飯了,他和我們都會先彼此對望一下,藉此他對我們表達他回來了。此時他若說:「我要吃飯」,我才會他盛飯吃。他若說不要吃飯,我也不會太在意他沒吃。反而他不吃飯,我可以省下米錢,我從不擔心他們不吃飯而逼著他們吃飯的問題。當他說出:「我要吃飯」而得到飯時,我們父子之間都可以明白,這頓飯不是我欠他才給他的,而是我愛他,他才有的;我允許他對我的付出有接受或拒絕的空間。但一旦他接受我給他的,他會明白這是他從我而得的恩典,因為他知道我不會跟他算飯錢,我也不會要他吃完飯後還牢記在心以後還要還我。但如果他拒絕了我的給予,我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這只是代表他不要這份恩典而已,他的拒絕對我並不算什麼負面的意義。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

  聖經上說:「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篇一二七篇三節)。如果孩子真是上帝所賜的產業,那麼身為父母的你、算不算也是上帝所賜的產業呢?當然算,因為你也是從你的母親懷胎而來。孩子的生命一開始原本就是一份上帝託付給父母管理的產業,這份產業的所有權人不是他的父母,乃是上帝。

  孩子生命的所有權一開始原本就是來自於上帝,而不是來自於父母或是他自己。如果你不相信這一點,以為孩子的所有權一開始真是屬於他自己或是他的父母。那麼以下的證明可以讓你看出這個假設錯誤到底發生在哪裡。

  當孩子剛出生時,他是一個人。他生命的所有權若是屈於他自己,如此別人未經他的許可應是不可以干涉他的一切活動才對。但你相信嗎?最後這個剛出生嬰孩的結局會是死的嗎?他若沒有得到從別人而來的任何照顧,最後一定是必死無疑;由此可知孩子一開始生命的所有權確實不是屬於他自己。倘若孩子生命的所有權不是屬於他自己,而是馬於他父母的,你想曾有怎樣的結果呢?你應該知道這個作父母的人,他對他自己的父母而言,也算是個孩子。他也是馬於他父母的,因此若是孩子生命屬於他父母的,那麼他更沒有權柄來支配他的孩子,因為他自己仍足別人的孩子。論到最後,孩子生命的所有權應屬於孩子的祖父母、曾祖父母、曾曾祖父母…等,一直算下去的那一位才對,但即使最大的那一位尚且還活著的話,他確實是有權柄擁有這孩子的生命歸屬權,但那時他也已老到可以壽終正寢了。這樣生命的歸屬權,對他而言也沒有什麼實質的意義,所以由此證明孩子的生命也不是屬於他父母的。

趁早認識妳只是孩子的託管者

  我相信最正確的觀念乃是孩子生命的所有權是屬於上帝的。正如聖經所記載的:「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如果妳是一位母親,不要因為身為母親的妳曾經對孩子懷胎過、生養過,妳就很容易對孩子產生據為己有的錯覺,而忘了孩子的所有權原本是屬於上帝的。當孩子還幼小的時候,妳對孩子而言,妳是他的託管者或擁有者,似乎差別不大,但當孩子慢慢長大了,自主性增強了,妳若還是視孩子自己的擁有物,問題就多了。

  假設此時妳的孩子是青春期的少女,妳若要她專心讀書不能亂交男朋友,但不巧,此時孩子又有心儀的對象,妳看妳跟她之間會有什麼結果發生嗎?我想兩股相抗拒的意志必定會發生。嚴重的話,不難見到你們相處不和,女兒逃家的事。因為此時孩子的意志選擇早已日趨成熟了,這是妳所忽略的。她的年齡已接近脫離小孩子進入成人的年齡,如果妳還誤以孩子是妳手中的所有物,她只能做妳要她做的,但妳卻從不讓她有自己的選擇;如此造成你們之間無謂的衝突,乃是妳咎由自取的。因為妳忽略了女兒已經成長了,並且妳不明白作為母親、真正的使命乃是她生命的託管者,而不是她的擁有者。

  對孩子生命的所有權而言,妳只是上帝的託管者而已,而不是孩子的擁有者。若是妳沒弄懂這一點,有一天妳遇到孩子所有權的轉移時,哪怕是孩子住校搬家、或戶口遷移,都會造成妳難以忍受的椎心之痛。

  成為孩子的託管者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妳要認定孩子的生命一開始的主權並不是屬於妳的;在孩子整個生命的成長過程、與他生命的結束,也都不是屬於妳的。這怎麼可能呢?妳一定會對我反駁說:「是我生下了他,他怎麼是屬於我的呢?」。是的,妳所說的確實有理,但妳所認定孩子是屬於妳的,至多只能說孩子外在的身體勉強是屬於妳的,但他的生命卻不足。因為孟子也曾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孝之始也」。確實,孩子看得見的身體是受妳懷胎生產而來,但妳若更深一點的來看,每一個人的身體到最後也都是入土為安、或火化掉了:如果硬說孩子的身體是妳的,跟妳不能分開,若是這樣,當他死亡後,妳應該把他弄成木乃伊,使他成為不朽之身才是;或是當妳離世了,妳應該叫妳的孩子搬到墳墓邊跟妳同住才對,如此孩子才是真正永遠屬於妳的。但對孩子的生命,世界上沒有「人」是這樣作的,因為最後妳的身體必定要與孩子分開,孩子的身體最後的擁有權絕不是歸屬於妳,乃是歸屬於上帝。

  我相信孩子確實是從妳而生,但他的肉體卻不是屬於妳,他的生命更不是從妳而創造,妳只是受託於上帝成為這孩子生命的託管者而已。從一開始,妳就不是他的生命擁有者,因為他的生命,終究會歸屬於何處,妳根本無從得知,妳也沒辦法掌握。

  你知道這句話:「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的意思嗎?這句話的意思是:「兒女不是物質,他們乃是生命;而生命的所有權屬於上帝,上帝是兒女生命的所有權者,父母則是兒女生命的託管者」。

生命的定義為何?

  若兒女不是物質,而是生命,但什麼是生命呢?世上誰能給生命下正確的定義呢?誰又能給生命的歸屬作合理的解釋呢?我想世界上沒有任何人能給生命定出清楚完全的解釋,因為從來沒有人能從「無生命」創造出「有生命」來。無論科學家、哲學家或其它研究,若不能從這「無生命」到「有生命」的過程中提出完整的解釋,他就不可能能給生命定出合理的定義。

  因此,我們只能從過去死去的人、現在的人、和未來會出生的人身上,旁敲側擊的來分析,從而明白生命的真象為何。

你是屬於這世界的嗎?

  未來會出生的人,當他一出生時,他就帶著「生命」來到這世界;但當他死亡時,氣息結束的那一刻,他的「生命」就不存在於這世界,因此只有活著的人在活著的時候,他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屬於這世界。然而活著的人,沒有一個人能看到未來的人他所存在的那個世界是如何,他也不能明白以前曾經死去的人死去之後,那個世界又是如何;而活著的人跟最切身於自己的這個世界有怎樣的關係,可能連他自己都不太明白,這就是人與這世界的關係。當你從這些分析中,至少可以得出一些結論:在地上活著的人,他的生命是有開始也有結束的;地上活著的人,他的生命現象對於世界而言乃是由開始慢慢步入結束,至於他出生以前,他死亡以後的生命令是如何,這不走他能從討論或研究中得知。他的存活是因為被賦予生命而存在,他的死亡也是因為不可抗拒的力量剝奪了他的生命而使他死亡。他能自覺存在於世界,乃是因為他有生命的因素;當他失去了生命時,他也就不能自覺存在於世界了。

你的生命是好的志成長或壞的意志成長呢?

  在前書《相信你是個重要的人》中,我描述生命是時間與意志的組合,生命的意義可以從意志與時間的角度來看,我認為這樣的解釋,較接近於實際。而這樣的描述雖沒有像哲學家的用語「我思故我在」、「不知生焉知死」…等,那麼高深難懂,但它卻是對生命有很理性的分析,也是切合實際的應用,若是你能讀一讀它,我相信你應該會認同我的看法。

  生命是意志成長的過程,生命最後的歸屬,我相信也是人意志的歸屬。我認為人的生命與意志是息息相關的。你知道在妳的良心中也有善惡的意志嗎?但善惡如何區分呢?要區分何為善、何為惡的意志並不難,只要把你想成是一位接受者,當妳被動的從別人得到任何的意志,那一刻你一定很容易分辨出何者是善、何者是惡的意志。我認為當妳漸漸長大成人之後,此時你會較明白自己是如何待人,但同時你也較明白別人是如何待你,這就足意志付出與接受的關係。譬如妳的父母愛了你、你的情人欣賞你、你的好朋友鼓勵你…等,你都會很清楚他們對你是什麼意志。對你而言,這些就是受你歡迎的善良意志。但你的敵人殺害你、妳的小偷竊取你、妳的壞男人強暴妳…等,你也會恨湇楚這些對你是什麼意志,它們都是不受你歡迎的不好意志。而你生命的成長,就是這些好的、或壞的意志的成長。你知道你的生命中善與惡都同時在成長嗎?我想你一定知道,只是你不知道自己是好的意志或壞的意志在成長而已!

  問題是你若受託成為孩子生命的託管者,你知道你給孩子的生命是屬於哪一種意志的成長嗎?如果你不清楚你給他的是善或惡的意志,那麼很肯定的說,你就是一個有虧於「孩子生命託管者」的職守了,因為妳忽略了在孩子的生命中建造他成為善良意志的人。在孩子小的時候,如果你不去培養他善良的意志,你知道嗎?當他長大之後在這罪惡的世代下成長,憑什麼妳不會使他成為賭徒、盜匪之輩呢?

  但反過來說,看看你自己的孩童時期吧:當你還作孩子的時候,你的父母曾經這樣注意過你善良意志的培養嗎?我認為很少,你很少從你父母親身上得到這種生命的建造,因為他們根本不明白他們的主要責任是你生命的託管者。因而他們在你生命的成長上,就不會太重視於妳的真實需要。因此,此時恐怕你內心意志的禾田缺乏良人照顧已久,早已雜草叢生,成為一片荒蕪廢墟了。你若沒有在孩子的善良意志上殷勤耕耘過,你就永遠不可能使孩子的生命得著善良意志的果實。

你給別人什麼意志呢?

  如果你真的從來沒有在善良的意志上長大過,你知道最後你所結的果賓會是什麼嗎?那就是你只能感受到別人給你一切的意志對待,但在回饋於別人的行勁上,你卻不知道給與他們正確的意志回饋。因為在付出好的意志上,你從未學習過。在這方面你也從無起點令你成長過。因此更嚴格的來看你自己,你若沒有擁有良好的意志,我相信你的一生就不可能真正給別人什麼好的意志。

  如果你在付出善意給別人的行動上,沒有學習成長過,或許現在你對自己承認已過,會有益一點,因為浪子回頭永不嫌太遲。

  因為以前你所給出去的是什麼,恐怕連你自己都不知道,如果你不知道到底付出什麼給別人,憑什麼說你所給人的不是打擊別人、歧視別人的負面傷害呢?

  不知道你有沒有去過教會,有一年的聖誕節晚曾,我和教友們在教會一起慶祝,當我們進行到最後一個節目時就是摸彩。但當天摸彩品沒有預備那麼多份,而且聚會人數遠比摸彩品還多,所以可以知道不是人人都有獎。這一晚當摸彩摸到一半時,有一位提供獎品的教會會友很幸運的摸到第二獎,但他覺得應該把獎品歸還回去,好讓那些第一次來教會的人也能有機曾在聖誕節中抽到大獎帶回家。果真照他所願,不久這份獎品真的被第一次來的人抽走了,他真是一個幸運客。當眾會結束後,我便去問候那位抽中第二獎的幸運客,我問他:「還不錯吧:抽到第二獎,高不高興?」你知道他怎麼回答我嗎?他手中拿著大獎,眼中指著得到第一獎的人對我說:「有什麼好,才不好呢!我又沒有抽到第一大獎。」當時我看他手中所得的獎品,和他對我的回答,真令我起了一股寒心,因為這些獎品從一開始原本就不是屬於他的,這是由教會一些愛心人士所提供的。

  在摸彩過程中,這個獎品也不算是他的,因為是先給別人抽走的,倘若不是別人願意犧牲他自己的禮物,今天這位各人根本沒機會得到什麼。和他兩三分鐘的談話過程中,從頭到尾,我幾乎聞不到從他身上有任何感謝的心意,反而他認為沒有得到第一特獎是主辦單位對他的虧欠。他的回應真令我失望。你知道這位幸運客他幾歲了嗎?若從外表上判斷,他應是超過四十歲的中年人了,你會不會想怎麼四十幾歲的中年人了,還不會懂得感恩呢?我認為這沒什麼好奇怪的,因為他的行為只是說明了,感恩意志的成長跟年齡無關,不是年齡大,他就一定會感恩;善意的成長也是如此,善意的成長只跟他自己的決定有關,跟他願不願意照著善意的心去行有關。

  希望你所付出的意志不要跟這個抽中第二獎的幸運客一樣,但如果你一生從未在善良意志上鍜練過,那憑什麼說今天你也會懂得感恩呢?你若沒有鍛練過,你也一定不會感恩的。

你若不是付出愛,你就不是在愛

  我相信生命的成長,就是意志的成長;你生命最後的歸屬也是你意志的歸屬。意志的成長是從你對自己說:「我願意」開始的。無論你產生怎樣我願意的心,都應該被人尊重。因為「我願意」是代表獨特的你自己,是你個人意志自由的表現。此時我若抹殺了你「我願意的心」,這簡直是消滅了妳的意志一樣;但如果我讓你一百沒有「我願意」的自由,這也等於是讓你的生命永遠死去,最後一定會造成妳的反彈,這是什麼上個世紀法國大革命人民所爭取:「不怕由,毋寧死」的原因。因為一顆「我願意」的自由意志,就是你真正生命的代表,若是你失去這個意志,也等於是你失去了你自己。

  但「我願意」只是你個人意志表達練習的開始,這只是開始而已,它並不代表你最後意志的歸屬。好像你要搭火車,搭上火車只是旅程的開始而已,但最後的歸屬乃是從你選擇向南、向北哪一班列車而定;意志的歸屬也是如此,如果你沒有在善良的意志上搭上列車,對善良說:「我願意」,那麼最後你將永遠都到達不了善良的目的地,至終善良的意志永遠不會屬於你,你也不會屬於善良。

  你相信不是善良的其它地方都會是惡的地方嗎?我相信。因為你若不是以善意待人,你就是以惡意待人。如果你有一個很好的女朋友,你若不刻意愛她,她從你身上所得的就不是愛,甚至於她什麼也沒得到。她若不是從你得到「愛」,她所得的就「不是愛」。所得的若不是愛,很可能就是你給她冷漠的對待了,這就是你給她惑的意志。因此,你若不用意志表達願意前往善意的地方,你所去的地方說不是善而是惡的地方。

你是孩子生命的託管者,千萬不能無所謂的待他

  我認為你在意志的成長上根本還沒來到「我願意」的列車上,甚至於連進到車站搭上車的開始都還沒有。如果真是如此,那麼你最後生命的歸屬會去哪裡呢?我認為你會去到一個「無所謂」的地方。什麼是無所謂的地方呢?舉凡一切你不願意選擇的地方就是無所謂的地方,你若從來都不用你願意的心去選擇什麼,如此列車帶你去天堂也好,或去地獄裡也好,你都無所謂。最後你去的地方就會是這樣無所謂的地方。

  但天堂若是一個集所有良好意志的地方,想想看在那裡的人每個人都學會給予愛,他們也都無條件的在愛中被接納,若是你真的存在在那裡,那裡真會令你感到既安全而不受威脅。在那裡你生命的任何一刻永不怕被誰所傷害。如果你盼望自己真的有一天置身在這樣的地方,但你的一生卻從未在意志上學過對人付出愛、付出無條件的關心,.那麼即使你想要到那樣的天堂去,要是你真的去到了這樣的天堂,我相信那個天堂也曾因你的存在而頓然成地獄。因為你從不會付出愛的意志在別人身上。有你但卻沒有你付出愛的地方,那地方就會是別人的地獄。

  成為孩子生命的託管者,就是在意志上培養孩子有一顆「願意的心」,然後引導他們走到「善意」的車站上並鼓勵他們選擇善意的列車前去。這就是你成為孩子生命託管者的意義。這些「培養,引導、鼓勵」孩子的行動,本身就是每個父母的意志行動;除非你這個作父母的先有行動,否則你不可能會改變任何人讓他搭上列車。而這些「培養.引導、鼓勵」的意志行動都是你受託成為孩子生命託管者的職責內容,如果你自己還沒有在這些良好的意志上學會過,別想你的孩子會因你而搭上善意的列車,這是永遠不可能的。

  即便如此,你也不要灰心,因為從現在開始立下心志去學習,仍不算太遲;因為你若沒有開始對自己培養善良的意志行動,你將會因此置你的孩子於地獄。因為孩子的生命是從你而出,若你沒有給他愛,他就不會付出愛,他更不覺得對誰付出愛有何重要。當他在「無所謂」要付出什麼的地獄裡時,他只能以「無所謂」的特質被一切所傷害。你知道在那裡他將被惡意的人所奴役和歧視嗎?一定會的。如果頁是如此,那麼在孩子的一生中你給他的影響就都會是「無所謂」的影響了。直到他的列車開到了地獄之前,你讓他一直都覺得沒關係,真的沒有關係嗎?不是的,直到他在地獄裡被攻擊時,到那時,我相信你的孩子一定會後悔。他會明白到達惡意的地獄裡並不是無所謂的,反而在那一刻他才算是真正清醒了,但時已晚。直到孩子覺醒這是有所謂的時候,他的意志列車早已抵達「無所謂」的終點站了。這班列車他既已搭上,就永遠不可能再回頭,列車不可能重新再載他到起初的原點上再來一次。直到列車抵達終點後,你的孩子只能在這「無所謂的地獄」裡忍受一切惡者的傷害,因為一開始是你引他搭上這「無所謂」的列車,你不能推卸自己的責任,因為你若不是愛你的孩子,你就是在害妳的孩子。認識你是孩子生命的託管者,你才能提醒自己:在孩子的意志選擇上千萬不能「無所謂」。

  

 

 

 

 

 

august 1, 2000
李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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