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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路加福音十六章十節)

grencube.gif (227 bytes)梁金來

到教會整整三年,在這三年當中,覺得自己最有成就感的,就是主日崇拜聽牧師講道,再來就是上成人主日學。以前,我的腦海裡是一片空白,我現有的屬靈智識,就是這樣吸收得來的。當然這包括我每日有二小時的讀經、禱告。回教會三年之中,我對每一樣服事工作、心中都有一種樂意做、應該做的責任感,因為藉著服事可以不住的操練自己,並且能與更多的弟兄姊妹一起服事主,是多麼開心的事啊。所以我感覺到我們的教會是一個能造就弟兄姊妹的教會,有溫暖、有愛心、如同一個大家庭,我深深愛上這個大家庭,也深深感受到神的愛是多麼偉大、神愛我們是平等的,不分貧富或是否有大才能、大學問,神最愛的人就是忠心服事祂、愛祂、遵行祂旨意的人。

路加福音十六章十節中說:「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我就常以這節經文勉勵我的小孩,他們是學醫的,也是基督徒。我常常對他們說:要做一個好醫生,對病人要有愛心、賺錢要有良心,一旦幫助病人脫離了病痛,比你賺多少錢都要高興,最近有一天假日,我小孩回來一同吃晚飯、聽小孩說:有一天他的病人送來一個大紅包和一盒水果給他,我小孩堅持不要,最後只好打開紅包留下紅紙和水準,鈔票約在五萬元以上,退還給病人。我說你做對了,相信神的恩典會加倍的賜給你。

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廿六節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從這節經文中,我們可以思想到神的愛是無微不至的,祂要我們愛惜自己的身體,不要為了不停的賺錢,而把身體累壞了。錢是不能買回自己的身體的,愛神比愛錢更重要,因為神是賜人生命的神,我們一切所需都是神所賜,我們應該有一個感恩的、常存滿足的心,要不住的讀經、禱告、遵行神的旨意,以誠實忠心服事神,不住的追求屬靈的智識,將自己的信心建立在磐石上、穩固、永不動搖。

 

(作者:梁弟兄是本會聯誼部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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