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禮的施行是教會的另一個標記。天主教會共有七項聖禮:洗禮、聖餐、堅振禮、結婚禮、授職禮、告解禮、臨終抹油禮。教會視聖禮為信徒領受上帝恩典一個極其重要的方式。宗教改革以前天主教會還為了聖禮自有功效或必須視施行者之品德而定爭論不休。宗教改革之後,基督教會只保留了洗禮與聖餐兩項,其餘均予簡化。 加爾文認為洗禮和聖餐是外在記號,是上帝對我們施恩的憑證,通過這些看得見的聖禮可以幫助信徒軟弱的信心(Ⅳ.14.1);因此,聖餐最好「常常舉行」,因為信徒在領受聖餐時,在聖靈裡經歷到耶穌的臨在,可以堅固信仰,激發讚美與彼此相愛之心(Ⅳ.17.1-4)。 相當諷刺的是當時被加爾文批評的教會,亦即現今所稱的天主教會,目前每週都在舉行彌撒、舉行聖餐,而加爾文所影響、所領導的長老教會,舉行聖餐的頻率卻大大降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法規規定,教會「至少」每三個月應舉行一次聖餐,很多教會卻都奉行每三個月一次,好像是硬性規定、不能超過似的。 圖 11-1 顯示在回收的問卷中,目前教會採行三個月一次的有 68.8% 之多;多於這種頻率的佔 18.4%;少於這種頻率的佔 12.8%(N = 272)。 對於這樣的頻率,受訪者是否感到滿意呢?問卷中亦詢及「你認為多久舉行一次較好?」 (詳見第 8 題),結果有一半 (49.1%)的受訪者表示,聖餐至少應該每兩個月一次,只有約三分之一(32.0%)的受訪者認為每三個月一次就夠了(詳見圖 11-1)。既然教會的法規規定是「至少」三個月一次,而不是「限定」三個月一次,而受訪者亦希望有多一點機會舉行聖餐,牧師應該可以帶頭實行,多舉行聖餐,紀念主的愛。 圖 11-1 目前教會舉行聖餐的頻率及受訪者心目中的理想頻率
圖 11-2 受訪者認為長老教會聖餐有達到加爾文所說激發信心功能各種程度之百分比
不過更重要的是,我們教會在舉行聖餐時有沒有達到加爾文所說堅固信仰、激發愛心的功能呢?在回收的問卷中,回答「經常有」、「有一點」的比例分別是 17.9%、50.5%,合計有68.4%;回答「很少」、「幾乎沒有」的比例分別是 25.5%、6.1%,合計 31.6%(N = 279,題目見問卷第 7 題,結果詳見圖11-2)。 進一步分析性別因素(見圖 11-3),男性受訪者認為聖餐「經常有」與「有一點」功效的比例合計 71.1%,認為「很少」、「幾乎沒有」功效的比例合計 28.9%(N =249);女性受訪者認為聖餐「經常有」與「有一點」功效的比例合計42.9%,認為「很少」、「幾乎沒有」功效的比例合計 57.1% (N = 28)。這種性別差異用卡方趨勢檢定,其顯著水準達 p <0.001。與前面對「牧師敬虔態度」(見第五章)、「信徒與牧師有多少時候用上帝話語在檢驗聖靈工作」(見第七章)、「教會有否改革」(見第九章)的看法一樣,女性受訪者回答比男性嚴格,這可能是女性觀察較敏銳、批判性較高之故。 比較不同事奉工場的受訪者的填答(見圖 11-4),「在教會事奉者」認為聖餐「經常有」與「有一點」功效的比例合計 71.8%,認為「很少」、「幾乎沒有」功效的比例合計 28.2%(N = 223);「不在教會在機構事奉者」認為聖餐「經常有」與「有一點」功效的比例合計 53.9%,認為「很少」、「幾乎沒有」功效的比例合計 46.1%(N = 52)。這種差異用卡方趨勢檢定,其顯著水準達 p= 0.032。 圖 11-3 比較男女受訪者回答教會聖餐達到激發信心功能各種程度之百分比,p <0.001
圖 11-4 比較不同事奉工場受訪者回答教會聖餐達到激發信心功能各種程度之百分比,p = 0.032
再看年資的因素,如果把受訪者擔任傳教師的年資分為0-5 年、6-15 年、16-25 年、26 年以上等四組,他們回答聖餐「經常有」與「有一點」功效的比例分別為 57.9%、75%、 57.1%、82%,回答「很少」與「幾乎沒有」功效的比例分別為42.0%、25.0%、42.9%、18.0%(N = 69、72、49、50)。從圖 11-5 可以看到四個不同的年資組圈選各項的比例。看起來年資較淺短的,亦即比較年輕的,比較不樂觀。這個趨勢用曼特漢傑爾的線性相關(Mantel-Haenszel test for linear association)來檢定,其顯著水準達到 p <0.001。這究竟是因為年資較淺的比較具有批判性,或是教會的風氣一代不如一代,現代的人領受聖餐比較難達功效,我們不得而知。 圖 11-5 比較不同事奉年歲組認為教會聖餐有否達到激發信心功能之百分比,p <0.001
至於族群因素,在這題並未造成什麼影響。 整體來看,有將近三分之一(31.6%)的受訪者認為,教會的聖餐很少或幾乎沒有達到它的功能。這要怎麼說呢?教會舉行聖餐的次數已經夠少了,又流於形式,實在令人感到遺憾。看來我們除了需要熱切禱告,祈求聖靈復興教會之外,也需要研發幾種打破「形式」的方法,供各教會斟酌信徒靈性光景來參考使用。目前聖餐禮拜由於和洗禮同時舉行,如果牧師講道又未精簡,整個禮拜時間拉得很長,信徒不易集中精神。或許時間的控制、程序的安排、講章的配合都需要費心,才能達到效果。 禮儀如果只有虛假的外表,沒有實質的功能,這樣的禮儀恐怕陷入假敬虔,有不如沒有。但是如果因此而省略許多禮儀,信徒失去提醒的機會,恐怕又會失去異象,甚至喪失信仰,這又是另一種極端。改教之後,基督教既然已經省去許多禮儀,簡化到只剩洗禮與聖餐,就必須好好奉行並擅於藉機會教導其真義。 對於新台灣文化的思考也是一樣,先盡量簡化各種儀式,所留下來的重要儀式則不應失其莊重。例如慎終追遠,基督徒既然不跪拜或祭祀祖先,卻應該考慮在每年祖先生日時向子女講述祖德遺訓。又如過春節,全家團圓獻上感恩,卻不應大吃大喝、放鞭炮或賭博。結婚時固然應該在上帝和世人面前有誓約儀式、照相紀念或茶點,卻應減少大宴賓客、講究排場之浪費。辦理喪事宜莊重簡單,不必像民俗一樣拖長時間,甚至僱用電子琴花車等不合宜的作法。基督徒除了在這些事上率先遵行之外,更應該影響四周圍的人。最好能夠分享耶穌基督的福音,如此一來,這些就會慢慢有改觀了。 加爾文非常重視聖餐,視之有如「可以吃喝之上帝的話」(IV.17.8),而且是基督徒信仰滋養的必需品。因此,就聖餐次數而言,加爾文個人期待最好每週都有,不料受訪者所知現今長老教會竟然有接近七成採行三個月一次,亦即一年四次,不只實行與期待有落差,現代信徒期待與加爾文期待亦有落差。 由於聖餐不只由量方面考慮,也必須由質方面考慮,超過三成一認為目前聖餐達到堅固信仰與激發愛心是負面的,在如此高比例對聖餐成效印象偏向負面,似乎解釋了為何現代信徒期待聖餐次數與加爾文有落差,「質」與「量」是交互影響的,品質好的聚會必然引發聚會次數的期待偏高,反之亦然。 加爾文主張當領受聖餐時,在聖靈感動裡人所吃喝的是主耶穌基督的身體與血,因此亦可將聖餐禮拜視為追求聖靈感動的特別聚會。在靈恩運動風行之下,有些信徒期待教會另外開始有追求聖靈的聚會,或者帶人參加追求聖靈的特會,似乎對於聖餐禮拜的功能一無所知,十分可惜。然而,加爾文主張成功講道,講道者與聽道者必須分別負一半的責任,亦可應用於成功的聖餐禮拜,牧師與信徒必須分別負一半的責任。 假若信徒對聖餐禮拜無所期待,甚至態度輕率而抱怨禮拜時間延長;假若牧師對聖餐禮拜準備不足,未能將整體禮拜做充份設計,只是行禮如儀,好像在一般禮拜之外再加上一段冗長的補編,的確難以想像這樣的聖餐禮拜會帶來深刻的感動。 當「質」不佳時,勢必影響到「量」,以致三個月最少一次聖餐禮拜的規定,在許多人的印象中似乎成了三個月最多一次聖餐禮拜。 法規以「下限」來規定聖餐次數是智慧的選擇,如果聖餐禮拜的功能充份發揮,眾人由聖餐禮拜大大得到幫助,因而期待次數增加,在此情況下,「上限」是根本不需要設定的。 ▲討論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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