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是一個法國人,為了信仰的緣故受迫害而流亡海外。他本來只是路過日內瓦,被朋友法惹勒(Farel)強留下來協助宗教改革,他其實很想逃避。第一次改革沒有成功,他被驅逐,內心很高興可以得脫重擔,未料後來又被請回日內瓦。加爾文認為自己是一個溫和、沒有膽量的人,多次想要逃避宗教改革的重任,都被朋友用上帝的話所威嚇而不敢拒絕。他在《詩篇註釋》的序文中,曾自我表白說,「是上帝把我推到舞台上」(1)

 加爾文強調看無自己,唯獨尊崇上帝,他說,「基督徒首先要拋棄自我,把自己完全獻給上帝;所說、所想、所行一切都以榮耀上帝為目的。」(Ⅲ.7.1)這種所行全為榮耀上帝的精神,在長老教會中已蔚為風範。加爾文不但這樣主張,也如此身體力行,他未曾留下任何個人傳記,甚至連墓碑也沒有。可能是未留傳記的緣故吧!很多人不瞭解加爾文,甚至對他存有許多誤解。

 很多人以為加爾文像刻板印象中的清教徒,是一個十分嚴謹,甚至主張禁慾的人;其實,加爾文本人非常重視休閒生活,他也明白地說,基督徒可以自由地享受上帝所賞賜的一切,只是需要有節制。

 一般人提到加爾文,就會想到 TULIP: T 代表「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U 代表「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L 代表「限定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I 代表「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P 代表「聖徒的堅忍(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事實上,TULIP 是加爾文正統派為了對抗亞米紐斯的主張所歸納整理出來的五個條文,並非加爾文思想原貌。加爾文正統派的主張讓我們想到呆板的教條,想到那些不可改變、無可通融的主張。事實上加爾文本人並不是這樣呆板的人,他的書中處處洋溢活潑的信息。加爾文受到最大的批評是他不容異己,迫害異端。這是為了塞維徒斯(Servetus)事件的緣故。其實塞維徒斯由於其神格一位論的見解,被當時的教會判為異端,已在天主教地區的維也納被捕並判死刑,後來越獄逃到瑞士,日內瓦市議會仍判其為死刑並執行。此案並非加爾文所宣判,加爾文還替他求情,將火刑改用砍頭,但仍未被採納;加爾文只是未能超出當代的想法,為他求生而已。

 加爾文所寫的書,雖然是曠世鉅作,但是讀來親切感人、容易明白,可惜翻譯成中文的不多。《基督教要義》四卷是在他流亡的時候寫的,目的是要向法國國王陳情,並為宗教改革辯護。記得當我懷著朝聖的心情翻開《基督教要義》逐卷閱讀時,原以為它會像某些神學書籍,莫測高深令人摸不著頭緒,沒想到書中所討論的十分平易近人。如果人如其文,加爾文一定是個容易親近的人。事實上,加爾文的許多觀點就是從別人問他問題衍生而出的。

 加爾文傳統的精髓,除了榮耀歸於上帝之外,就是要按著上帝的話不斷地進行改革,而加爾文本人正是改革的一個範例。他在字裡行間流露出的敬虔與謙虛,實在令人印象深刻。

 在本研究的問卷裡,有一題問到:加爾文不願留名,他一再強調看無自己,唯獨尊崇上帝,以致未曾留下任何個人傳記,甚至連墓碑也沒有。他這種做法,您 □非常贊成 □贊成 □不贊成 □非常不贊成」(問卷第 1 題)

 在有回應的填答者中,「非常贊成」和「贊成」的比例分別是 30.4% 和 53.9%,合計有 84.3% 之多;「不贊成」和「非常不贊成」的比例分別是 15.4% 和 0.3%,合計有 15.7% 之多(N = 286)。可見絕大部份的人贊成加爾文這種作法 (詳見圖 3-1)。

圖 3-1 長老會傳教師對加爾文不留芳名的看法

 不過進一步詢問「在我們教會今天的處境,加爾文這種不留芳名的作法,可行嗎?」(詳見問卷第 2 題),認為「非常可行」與「可行」的比例有 5.3%、59.1%,合計只有 64.4%,認為「不可行」與「非常不可行」的比例有 32.4%、3.2%,合計有 35.6%之多(N = 281)(詳見圖 3-2)。

圖 3-2 不留芳名的作法在我們教會是否可行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距呢?既然大部份的人都贊成加爾文這樣的作法,為什麼在我們教會卻又不可行呢?填答者提出許多的理由,像這種作風與傳統不合、教會裡沒有好榜樣可資效法、受到社會風氣影響、教會並未如此教導和鼓勵、這樣會有矯揉造作之嫌、人有看重面子名利之本性、傳播媒體太多、推銷應該是目前這種廣告時代的宣教方式等等。不過也有人從教育的觀點來看,如果加爾文能夠留下更多的見證,讓後代的人更認識他,供後人學習,其影響或許會更深更廣,而激勵更多的人產生敬畏上帝心。

 其實在出名與否這件事的拿捏上,上帝看重的是我們的內心與動機。如果能夠用「謙卑自己、榮耀上帝」的心態來留下一些見證,似乎應該可以兩全。這當中需要不斷地反躬自省,以免落入沽名釣譽還不自知。

 台灣社會受到「好面子」的華人文化影響,許多人都有「大頭病」,大家都想當 x x 主席、x x 委員、x x 理事長之流。解嚴以後看到的選舉文化也類似,大家都想出名出頭,這與主耶穌虛己取奴僕的樣式(腓 2:7)、加爾文不留名的作法正好相反。

 盼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牧長與信徒,都能學習加爾文一切榮耀歸給上帝、並且不斷反省改進的風範,來服事這一個世代的人。

 研習加爾文會使人感受到「積非成是」的可怕,許多人印象中的「日內瓦獨裁者」,事實上竟然只是一位避難於日內瓦的外國人,長期未能取得公民權利,在臨終前四、五年才取得「準公民」資格。加爾文對日內瓦的影響,是通過他的教會領導地位而來,是以信仰與靈性為主而間及其他事務,試想世上有那位獨裁者連公民身份都沒有的呢?

 在許多誤解的產生原因當中,加爾文強調「一切只為上帝的榮耀」,因而「看無自己」,寧可使自己在歷史上消聲匿跡,是一個重要因素。在問卷回收當中,發現大多數人贊成加爾文不留名的做法,然而卻有三成半認為在今日教會處境當中,此事不可行,恰好反映了理想與現實的落差。

 在理想上,大部份能夠認同不願留名的立場,既然一切只為上帝榮耀,名聲就不應該是行事為人的主要考量。然而在「人死留名,豹死留皮」的文化背景之下,教會內還是充斥以名聲為主導的風氣,比如各種公職競爭、設立紀念教會、追求終身職位以及許多記名捐獻,雖並非所有的都與追逐名聲有關,然而卻呈現出一股重視名聲的風氣。

 在現實上,超過三成五認為不可行,相對於超過八成四的贊成,恰好形成強烈對比,這說明了實現理想的困難。原本期待在一個追逐名聲的社會裡的教會,能有不以名聲為導向的表現,是高難度的「夢想」,加爾文的主張與見證成為重要的提醒。事實上,加爾文因投入宗教改革而成名並非本身意願,他告白說:「我是一位愛好鄉野的人,我喜愛樹蔭與幽閒,想要找一個清靜的地方退隱下來,但是每次我找到的地方,都變成了演講廳。我是一個很喜歡偏遠角落與幽閒之處的人,但是上帝使用許多不同的繩索把我捆住,使我得不到安寧,雖然我很不情願,上帝卻把我推上舞台。」因此,加爾文一生謙卑,謹守「舞台演員」的分際,盡忠於「導演」與「編劇」,看無自己而一切只為上帝榮耀。

▲討論與分享:

  1. 請談談在你印象中,加爾文是一個怎樣的人?為什麼你有此等印象?
  2. 教會中應當如何處理記名奉獻或刻名於教堂等事宜?你的看法如何?
  3. 當你接受別人稱讚時,如何才能將榮耀歸給上帝?

---------------------------------------------------------

  1. John Calvin,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Psalms. vol.1 (trans) J. Anderson,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1845), p.x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