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牧 與 教 育 小 站
www.christianeducation.net

       

奉獻與我何干?

主後2000年11月12日 - 聖靈降臨節後第廿二主日
引題:列王記上 17:8-16 詩篇 146:1-10  希伯來書 9:24-28
福音題:馬可福音 12:38-44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馬可福音12:38-44)

 

引言

  可能大家聽這個講題,第一個反應就是:「又是講錢」。中國人有句俗語:「講錢失感情!」人與人的關係中不應常常跟跟計較,尤其是涉及錢銀的問題就會很敏感,幾好朋友都沒有用,這句說話多少有點意思,但卻不是真理。剛才大家讀的經文,就是關於錢。不過今日與大家講錢,相信不會失感情,反而曾進感情,尤其是增進我們與神建立良好關係。怎樣與建立感情?奉獻與我有何關係呢?讓我們先低頭祈禱。

1. 神針對的不是我們付出多少,而是為自己保留多少(v.43-44)

  大家都很熟悉這段經文,可能你已看過很多次,以前也聽過這篇道。耶穌為何稱讚那個窮寡婦?通常會認為窮寡婦與財主相比,只有窮寡婦是出自甘心的,而眾人只是自己有餘才拿出來奉獻,所以我們應當學習窮寡婦一樣的甘心回應主。但當我們了解一下經文當時的背景,並了解馬可寫這書的時代,這段經文就不只那麼簡單地,只是突出甘心奉獻才蒙神喜悅,當中其實包含了更深厚的意義。

  讓我們先看看這件事:v.41記載到耶穌當時面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耶穌時代的聖殿裡擺放了不同箱,來收集不同形式的奉獻,主要有兩類:第一類為了收聖殿稅之用的,這些錢是用來支持耶路撒冷的聖殿(出 30:11-16),這並不是憑個人喜好而讓人奉獻的,而是按著律法的規定,凡年二十以上各人每年都要獻上一個小數目,也是按著神的吩咐而去行的。

  其次,在聖殿內還有擺放其它的箱,那就是為其它自由奉獻而設,是隨自己的意願和回應而作的。但在這類奉獻中也有一些規定,就是至少都將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因為是神的吩咐:「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 27:30)這是猶太人一直而來不會忽視的律法。尼希米的時代就是因為那些百姓離開了神,甚至忘記了神的殿的重要,尼希米就重新強調這律法的重要性,斥責當時的官長:「我見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神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猶太眾人就把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尼 13:10-13)他們就再次履行神的吩咐,將十分之一的收成歸給神為聖。及至舊約的尾聲瑪拉基書,也強調固定的奉獻給神之重要:「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瑪 3:10)因此,都了新約的時候,猶太人仍要按著神的吩咐而去行,不過奉獻的並不是農作物或牲畜,而是金錢。連耶穌也贊同十一奉獻。

  那麼,當時經文中的財主和窮寡婦所奉獻的應是那一種呢?從經文形容的似乎不是聖殿稅那一類,因為聖殿稅是每年一次,而且不論貧富金額也是一樣。明顯地,窮寡婦是將她甘願將所有的都投上回應神,不單是十分之一。

  為甚麼窮寡婦會那麼有信心奉獻了她一切養生的來回應神?她經歷了甚麼事才會有這樣回應?經文沒有交代。但從上下文,我們可以知道當時寡婦的處境:可 13:38-40耶穌向門徒這樣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文士是當時抄寫及解釋聖經的人,他們很有地位,但從經文中可以看到他們是假冒為善,甚至欺壓寡婦的家產。因此,在v.41-44中的窮寡婦,正是面對著文士的欺壓;而那些求其奉獻都可以奉獻很多金錢的財主,其實就是那些欺壓寡婦的文士。

  請況有點像現今黑社會收保護費一樣,但他們卻是有牌的黑社會,藉著他們在社會上的地位和權力而欺壓窮人。

  耶穌欣賞這寡婦,不單只是她實際奉獻數目多少的問題,而是她在受欺壓的環境之下,也沒有為自己保留甚麼,按著她的感動而奉獻,甚至是一切養生的。那些財主奉獻的數目雖多,但他們的財產,卻是從欺壓別人而來,只不過是有餘才拿出來,甚至連最基本的要求也沒有做到。

  試想,那些財主只是「有錢洗洗唔哂」才求其奉獻,當然也是為了誇耀自己的身份和地位,雖然他們也投了不少,新譯本翻譯「若干」其實是指「很多的錢」,但對於他們來說其實好像從袋裡拋掉一些垃圾一樣,對他們毫無重要。就好像我們看電視的慈善節目一樣,有些名人捐出很多錢,但對於他們來說可能不夠投注一場馬。

  當馬可編著這本福音書的時候,其實也有目的,就是按著當時的處境寫作讓讀者得安慰及鼓勵:馬可福音寫於主後56-60年間,正是羅馬多米田掌政之時,他宣稱自己為神,迫害身邊對抗他及不敬拜他的人,為了鞏固其帝位,便以高俸收買禁衛軍。財政的虧空便以加稅的方式轉嫁於百姓,甚至不惜勒索敲詐,猶太百姓受其苛捐雜稅的荼毒最深。馬可當時面對的處境,就好像當年耶穌的時代文士欺壓寡婦的情況相似。窮寡婦面對欺壓,但仍然毫無保留的回應神的恩典,卻得著耶穌的稱讚。這對於馬可時代面對羅馬政府重稅苛政的猶太讀者來說,實在是一個很大的鼓勵。

  因為神看重的不是我們付出實際的數目有幾多,當然按神的吩咐,至少也應當將收入的十分之一分別為聖的顯給神,反而藉得去問的是:我們會為自己保留了幾多呢?窮寡婦得著耶穌的稱讚,因為她願意為著回應神的恩典,就算面對受欺壓的情況,甚至自己不足,也願意不為自己保留。這對於馬可時代面對羅馬重稅壓逼的猶太人來說,有很大的提醒。

  就好像我們今日的處境,打工仔面對老闆的欺壓,人工低不在話下,每年還要交稅。但我們現今卻不像以前,不喜歡這份工就轉另一份,因為你不作,還有很多人爭住要做,連做清潔都要排隊面試;甚至常常在「被炒」的壓力下,今次「炒了一大班人」,不知下次會否輪到自己?經濟不好,出外吃飯、買東西都少了;連酒樓都要出很多新招吸引顧客,上次提到有一「蚊」一碗雞粥,最近又知道有更出位的,就是一「蚊」一隻貴妃雞。如果買了樓的話,就更加不需要考慮其他,因為單單供樓已佔了一份人工。雖然我們的處境不至於好像窮寡婦及馬可時代那麼差,但我們所面對經濟的壓力是必然的事。那麼我們還可以奉獻給神嗎?

  從窮寡婦的奉獻來說,其實只是兩個小錢,是當時最小面額的貨幣,但對於她來說卻是很多的,因為是她一切養生的。而耶穌稱讚她,是因為她在受欺壓的處境,仍願意不為自己保留而回回應神的恩典。因此神針對不是我們付出有幾多,而是要反問我們願意為自己保留幾多(v.43-44)。

  有一個小孩,帶著兩元去上主日學,一元為自己用,另一元為奉獻;可是在路上卻失去一元。他就說,神啊:「你真不幸運!因為你的一元失掉了!」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是否會像這小孩一樣,我們總是說,神的錢不見了,在我們手中的錢總是為自己而用,不在手中的就是主失掉了。我們很有計劃的為自己保留金錢,但神的又如何呢?失掉了!

  今日我們既是蒙神恩典的人,雖然社會不公平、我們都是打工仔,被剝削的一群,但我們都不致於好像窮寡婦一樣的只有兩毫子的身家!我們有賺錢的能力也是神所賜的。老實說,相信我們也會為自己保留了一些儲畜,而我們擁有這些其實也是神的恩典。我們是否只會為自己每月積畜,卻連神的吩咐也沒有樂意遵行,沒有將我們的收入分別為聖的獻給神,這樣怎能再說為主回應甚麼?如果今天神問我們願意為自己保留得多,抑或為神保留得多,你會怎樣答?相信只有自己才知道,但我們會不會好像財主一樣先看重自己的需要,有多才考慮奉獻,甚至只是為了誇耀自己;抑或像窮寡婦一樣,面對逆境仍是以神為首,先回應祂的恩典,才考慮自己的需要呢?

  在路 11:42耶穌也贊同當時法利賽人恃守十一奉獻,但不稱讚他們的動機,因此在新約時代,十一奉獻是信徒必然所遵行的律例,是神吩咐將我們的收入分別為聖的獻給神。倘若我們現在連神吩咐我們的十一奉獻都沒有遵行或遵行得好。那就肯定我們是為自己的需要行先、先為自己的需要保留,卻沒有以神為中心。

  我們常常引用林後 9:6-8去說明奉獻的原則是出自甘心,當然可以肯定這是正確的心態。但按照林後的背景,這段經文所講的只是鼓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救濟耶路撒冷的教會,應發自內心的捐錢救濟,卻不是指到十一奉獻。十一奉獻是神在舊約及至新約時的吩咐,是將神所賜我們的分別為聖歸給神,一直沒有廢棄,因為這是神的吩咐。

  因此,我們應當重新反醒我們奉獻的態度和動機,我們是否以神為中心,有沒有按神的吩咐將神所賜給我們的收入分別為聖的獻給神?我們今天是否只看重為自己保留財寶,卻沒有考慮神、甚至不理會神的吩咐?耶穌吩咐我們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 6:19-21)我們看重甚麼,我們的心也只專注在那裡。

  有一畫家,畫完了一幅耶穌釘十字架的像以後,又替一位流蕩的少女畫像。當這畫家專心繪畫的時候,那位少女看到那幅耶穌釘十字架的圖畫,心裡十分驚奇,這位仁慈的人竟被釘在字架上?因此就問那個畫家。那個畫家因為被問得很煩,只好停止他的畫筆,把耶穌釘十字架拯救罪人的事,從頭到尾的講給她聽。這少女十分感動流淚問:「祂為你捨命,你為祂捨了甚麼呢?」這位畫家聽了後十分感動和內咎,因為他過去只知道如何去畫耶穌怎樣被釘十字架,卻忘記了主為祂所作的。接著就把這句話題在畫旁:「我為你捨去這些,你為我捨去甚麼?」此後有人就以此為題,作了一首詩歌,就是我們在聖餐時常唱的【生命聖詩 126---我曾捨命為你】。

  窮寡婦面對的處境比我們更惡劣,也願意毫無保留、甚至將一生的都奉獻給神,因為她以神為首,她沒有先考慮為自己的需要而保留,而是按著感動甘心奉獻所有給神,我們不知道她經歷了甚麼事,但肯定她覺得這是神配得及應當的。今天我們既是蒙神拯救、在生活上也一無所缺,神為我們捨命,我們為神捨了甚麼?我們要為自己保留幾多才覺得滿意呢?今日我們怎樣看神的吩咐呢?

  剛才我們看到蒙神喜悅的奉獻,不是我們付出的數量有多少,而是強調我們為神的原故,應反問我們為自己保留多少呢?我們是否連最基本的十一奉獻也有爭扎呢?其次,窮寡婦的奉獻表達出一件事:

2. 奉獻是具體表達我們對神信靠的心

  如果你是馬可時代的猶太讀者,當你看到這段經文,你會有甚麼反應?窮寡婦受文士的欺壓,卻願意把養生的都奉獻給神,那麼她以後的處境如何?神是否有祝福呢?她的生活如何呢?對於馬可當時的讀者來說是很重要的,他們同樣受羅馬政府的壓詐,如果好像窮寡婦一樣毫無保留將所有的獻給神,他們將來的生活又如何?馬可的編排實在很特別,經文中沒有提到窮寡婦的結局是怎樣,這也是馬可的目的,他要突出一點:奉獻其實是我們實踐過信靠神生活的表現。

  婚禮有一個很重要的意義,這不單是一個機會讓男女雙方在那時候簽婚書那麼簡單,因為藉著婚禮,男女雙方是在神與眾人的面前作見證及立約,願意彼此結成夫婦、無論任何環境都願意一生彼此委身和相愛的生活。現今的社會不重視結婚,很多以為兩個人喜歡,一同生活就足夠,其實是未願意公開作出承諾彼此相愛和委身。當然,婚禮後不代表就告一段落,就可以各有各的生活,而是在以後的生活上不斷的實踐彼此委身的生活:有衫一同「浪」、有碗一同抹、有錢一同用。生活的表現是實踐他們彼此委身的承諾。

  我們同樣也與神有這樣的關係,我們經歷了主的救贖和恩典,也願意將一生的主權交給他,但卻不是講完就算,我們如何表達我們願意繼續持守我們向神的立志、並表達我們對神的愛?奉獻就是最具體表達我們願意過信靠神生活的具體行動。

  窮寡婦之所以能夠這樣毫無保留的奉獻給神,是因為她相信神必看顧她的一生,她的生活是否安穩?是否能夠繼續生活,不是以金錢的多少來衡量,而是相信那位有能力看顧她、供應她一生的神,她信得過神會看顧她的一生。而她所作的奉獻,就是具體實踐過信靠神生活的表現。

  這對於馬可時代的讀者來說就很有意義了!他們面對羅馬政府的逼害,又要交重稅。生活還可以靠甚麼呢?是他們可看見而僅有的財產?當然不是。而是那能夠看顧他們一生、供應他們需要的神。

  不知大家有沒有放過風爭,當你愈放愈高,甚至高過雲層,雖然眼不能見,但你不會就此放下線轆離開,因為你知道那風爭仍然在空中,有線連接著。

  同樣,我們看不見神,但並不代表祂不存在,與我們的生活沒有關係,祂仍然是掌管我們一生、看顧我們的神。

  曾經與一個牧會多年的傳道傾談,他有從神而來的感動,打算在不久的日子暫時放下他的事奉與妻子一同去進修。他說最難決定的不是其它,而是他們擁有的一層樓,因為是他們長時間的付出的心血。如果他們要去進修,就必要賣了這層樓才夠以後的學費及生活費。他們爭扎了很久,仍然放不下,但最近卻想通了一點:他們剛剛結婚的時候也是由零開始,甚至以往住木屋、到住公屋也是這樣蒙神保守的渡過,為何現在不可以呢?這層樓是神的恩典由零開始地賜給他們,為甚麼以前可以靠神渡過,現在又不可以呢?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可能常常會覺得自己現在所面對的處境必定是最慘了,聖經中的時代與我們現在怎能相比呢?其實,當我們了解窮寡婦的時代與馬可的時代,其實今天我們已經很幸福了。雖然我們不知道將來九七後有甚麼轉變,基督徒是否同樣會受到逼害,好像1949年文革之後共產党逼害基督徒一樣。但今日我們可以倚靠甚麼呢?金錢和財富能夠保障我們的生活嗎?從窮寡婦對神的回應使我們知道,今日我們信靠的對象只有神,我們是否信得過神有能力看顧和保障我們的一生?窮寡婦就有這樣的信心,她不會受環境影響對神的信靠,她的奉獻就足以證明一切,因為奉獻是具體表達我們願意過信靠神生活的方法,同樣也是神的吩咐。

  瑪拉基書 3:10也強調:「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神應許信靠祂、願意按神的吩咐奉獻十分之一歸神為聖的人會賜福給他們。神已應許我們,我們還有甚麼理由不按神的吩咐而行呢?

  做工的弟兄姊妹多數都要交稅,我們不可以不交,因為這是我們作公民的責任。我們不可以說:「不要作難、不要勉強。」無論你是否願意都是要交的。我們只可以反醒一下為何我們不願意交。

  同樣我們奉獻除了是回應神恩典之外,也是一種願意過信靠神生活的表達。我們奉獻給神應發自內心是毫無質疑的。可是,就算我們不甘心,也不是算了罷,而是應當反醒一下自己為何不願意回應神,甚至連神吩咐也不遵行?是我們對神沒有信心?是我們太過自我中心?抑或不願意過信靠神的生活呢?

總結

  藉窮寡婦奉獻這事,我們應當反醒:今日我們是否仍是為自己保留?卻不覺得有需要為主擺上?奉獻不單是我們甘心樂意向神的回應,也是神的吩咐。我們奉獻的態度足以具體表明我們對神信靠的心。盼望從今天開始,讓我們再次回想神給我們的恩典,讓我們藉奉獻表達我們對神的信靠,並遵行神向我們的吩咐,將神賜給我們的分別為聖賜給神,不再奪取神的物,神應許過必然傾福與我們的。

 

 

 

 


used by permission

Lectionary Sermons of Rev. Alex Steven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