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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與一個孩子的信心

主後2000年10月08日 - 聖靈降臨節後第十七主日
引題:創世記 2:18-24 詩篇 8:1-9  希伯來書 1:1-4, 2:5-12
福音題:馬可福音 10:2-16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 (馬可福音 10:2-16)

  

  耶穌說:「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接著又對祂的門徒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耶穌說的這兩段話,聽起來,實在令我們感覺逆耳。不可諱言的,許多上帝的兒女曾經離婚又再婚。縱使沒有離過婚的人,你也認識許多離過婚又再婚的人。我們知道有些離婚的理由聽起來也是言之有理的。或許是配偶不忠實或不顧家,也或許是配偶會虐待。當然,我們都希望已經離婚的朋友能夠在新的婚姻生活中尋得彼此相親相愛的幸福生活。因此,我們對耶穌講的這段話真是如坐針氈。

  不過,在我們對耶穌的話覺得坐立不安時,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的上下文。如果仔細看這段經文的來龍去脈,可以看見,耶穌說的這段話其實是在回應法律賽人對耶穌的詰問。這些法利賽人希望藉著這個社會問題來找耶穌的把柄,好陷他入罪。這個辯論蘊含對上帝律法的解釋方法。在舊約時代,上帝的誡命規定男人只要以一紙休書,就可以跟妻子離婚,然後各自可以再婚。可是,上帝的誡命也規定除非這位妻子犯了甚麼不可告人的罪,男人才可以將她休掉。因此,拉比們爭相辯論,到底甚麼才叫做「不可告人」的罪?這不可告人是不是指著與人通姦?還是其他微不足道的事情?有些拉比甚至誇張的認為只要一個男人覺得他的妻子沒有把麵包烤好,或者其他女人比自己的妻子漂亮,就可以把妻子休掉。

  當法利賽人詰問耶穌的時候,耶穌知道法利賽人心裡想些甚麼,因此,祂不想跟他們玩這個遊戲。耶穌寧可跟他們談談婚姻的本質和意義,而不願與加入他們的有關婚姻法律問題的論戰。婚姻從一開始就是上帝的安排,上帝安排一男一女成為一體。(馬可福音10:6-7)當神造男造女的時候,原本就是安排他們在一起的。(馬可福音10:8)兩人成為一體是上帝的心意,但人總是不願意順服神的心意。因此,上帝的律法提出一個補救的方法,當婚姻無可挽回時,可以用來解決婚姻的問題。(馬可福音10:5)

  這事以後,門徒就這件事情請教耶穌。這就是耶穌的回答,耶穌告訴他們如果一個人休了他的妻子,再與別的女人結婚,這人就是犯了姦淫。而一個女人與丈夫離婚後,又與一個男人結婚,這也是犯了姦淫的罪。在這裡順便提一提,摩西律法並沒有說,女人與丈夫離婚,耶穌倒是提到這點。

  那麼,基督徒如何回應我們主耶穌講的這些話呢?事實上,基督徒對耶穌講的這段話有各種不同的回應。有些教會無法接受離婚的觀念,有些教會接受離婚但不接受再婚,有些人譴責離婚的人破壞了婚姻的誓約。有些教會不准離過婚的人成為教會的領袖,有些教會更禁止離過婚的傳道人上台講道。有些教會甚至聲稱那些離婚的人唯有與他們原來配偶破鏡重圓,否則無法得救。有些人則在激烈辯論任何一個人得救之前的離婚是沒有關係的,是隨著就恩而被赦免的。還有些神學家則是認為現在的社會情況迥異於耶穌當時的社會,所以,耶穌的觀念不能是用現代的婚姻觀念。

  那到底教會對離婚的看法如何?讓我讀給你聽:「站在這兩位締結婚姻關係的人面前,縱使經過詳細的考量與諮商,兩位仍然無法重修和好,因此,我必須承認離婚是令人惋惜的,但我也承認離婚者再婚的權利。我們對離異家庭及再婚家庭兒女的照料及養育,表達萬分的關切。我們鼓勵離婚的父母,雙方或一方能夠合理的養育婚生的兒女。我們鼓勵教會與社會,能夠擔負積極、接納以及有效的使命,牧養離婚以及再婚者的家庭。」(美國循理會教會生活手冊,1992, p. 91, para 71D)

  雖然我們的教會承認離婚這個事實,但耶穌最起碼在這個層面上顯示,離婚與再婚是不被許可。我們對離婚感覺十分惋惜,當婚姻雙方經過審慎的考量及諮商,仍然無法挽回他們的婚姻時,離婚看起來是最後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是,我們也承認離婚者再婚的權利。美國循理會以及大多數的教會完全接納離婚、再婚的人,並給予和其他信徒一般的會友權利。這是不是表示我們教會忽略耶穌基督的教導?絕對不是。我們絕對不忽視耶穌的任何教導。我們只是儘量的確實活出耶穌基督的教導及效法耶穌的行為。我相信我們教會接納離婚的人,正是我們活出福音見證的一個方式。

  讓我進一步解釋,我前面已經說過,耶穌講的那段話不是要成為另一條金規玉律,耶穌要讓我們看見上帝的心意。上帝的心意是要我們只結一次婚,並且與配偶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可是,事實上,人們很難完全符合上帝的心意。有些人藉著不忠實的生活、惡毒的虐待或者故意忽視,以至婚姻生活逐漸消逝。夫妻一方或雙方有意無意的扼殺婚姻,彼此之間的互信也已經蕩然無存。這時候,藉著禱告以及諮商,或者能夠修復破裂的關係,可是有時候卻已經是覆水難收。上帝知道人們這樣的困境,所以,祂為以色列人預備了離婚這個不得已的辦法。就像是耶穌基督講的,離婚並不是上帝的心意,而是上帝為了人心的剛硬而預備的(馬可福音10:5)這樣的預備也包括再婚的可能。無論如何,這個辦法可以解決第一次婚姻的問題,同時也預備人一旦需要時,可以再婚的轉圜之地。(民數記24:1-4)

  無論如何,我們必須要思考如何面對耶穌基督所說的話,這話看起來就像是給離婚的人貼上姦淫的標籤。我們還是要重複,耶穌不是訂定一條法規,而是說明一項原則。正如同我前面提到的,一位眾人景仰的拉比宣告一個男人只要別的女人比他的妻子漂亮,他就可以休掉他的妻子。換個角度來說,這根本就是姦淫的罪。耶穌就是要指出那個時代日趨敗壞的道德風氣,那些因著微不足道的事情,像是烤壞麵包而故意破壞上帝婚約,休妻另娶的人。我相信這就是當時耶穌說這一段話的原因。如果耶穌說人不可以離婚,也不可以再婚,那祂就是違背上帝賜與摩西的律法。而耶穌自己就曾說過,不要以為我來是要棄掉上帝的律法。(馬太福音5:17)所以,耶穌的目的是在解釋上帝在離婚這件事情的心意。

  但是,讓我們更進一步看看,到底是誰在說這麼一段話?是耶穌,是那位道成肉身來到世上,帶給世人赦罪、醫治及新生命的耶穌。藉著耶穌所流的寶血,除去我們一切的罪孽並賜與我們嶄新的開始。這就是耶穌要給予世人的,也包括那些離婚的人。耶穌的救恩赦免、除去並醫治過去的傷痛,並讓我們有能力重新開始過個新生命。有時候,這個新的開始也包括離過婚的人重新步入婚姻,夫妻彼此可以重新經歷愛與被愛的生活。

  而這裡接續的就是耶穌祝福小孩子的事件。耶穌要那些小孩子進前來的這個可愛的事蹟可不是隨意的擺進來,正好發生在耶穌論到離婚這件事情之後。我們教會相信這段經文就是施行嬰兒洗禮的聖經基礎。但是,這段經文蘊含的意義可不單是如此。這段經文解釋與上帝的正確關係。耶穌說,我們要像孩子一樣,以承受上帝的國度。一個孩子相信向賴、依靠父母親的引導。一個孩子把父母看成榜樣,是他學習的對象。很多孩子的遊戲根本是模擬父母的言行舉止,例如辦家家酒。

  這正是我們應該學習的,我們同樣必須相信、依靠上帝,並且試著去仿效上帝的行為。我們寧可不要向那些法利賽人終日爭辯、制訂離婚、再婚的規條。我們反而要相信、依靠上帝,並教導我們明白,如何像耶穌一樣,對世人顯明上帝的愛心。有一天,耶穌遇到一個婦人,她有五個丈夫,耶穌沒有像法利賽人一般,以摩西的律法控告她,祂以慈愛接納這位婦人,祂讓這位婦人看見上帝的憐憫與慈愛。

  無庸質疑的,離婚的確實是件令人惋惜的事情。離婚是令人痛心而且十分傷人的事情,是因著我們脆弱的人性無法順從上帝的心意而產生的苦果。但我們對離婚的態度不是責難而是愛心接納。對承受離婚苦楚的人,我們不是落井下石、冰上加霜,我們要提供的是讓他們感覺溫馨的幫助。這是我所相信的教會對離婚者應該實踐的信仰,也是我們回應聖經關於赦罪與醫治的教導。這樣的回應賜予離婚者藉著耶穌基督寶血所得到的新生命。我們是上帝兒女,讓我們活出耶穌基督的恩典與赦免。面對離婚的人,我們不是要把他們與上帝的憐憫慈愛隔開,而是帶領他們來到耶穌基督面前。就像耶穌讓小孩子到祂面前,我們也應該讓離婚的人進到我們面前。

 

 

請參看另外一篇講章

可以考耶穌的問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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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tionary Sermons of Rev. Alex Steven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