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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門徒嗎?
Rev. Alex Stevenson

主後2005619 日 - 聖靈降臨第五主日(白)
引題:創世記 21:8-21 詩篇 86:1-10, 16-17 羅馬書 6:1b-11
福音題:馬太福音10:24-39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別西卜:是鬼王的名),何況他的家人呢﹖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0:24-39

 

  我要大家今天思考一個問題。你是一位門徒?還是一位基督徒?你或許會說:「難道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是門徒嗎?」在我準備這篇講章之前,我或許也這麼認為,然而今天的馬太福音經文卻是我懷疑這樣的說法。基督徒是任何一位接受基督成為他的主及救主的人。只是大部分的基督徒並未活出這裡所描述的門徒的條件。

  當然,這並不是說如果我們的生活無法達到那些標準我們就不會得救。並非如此,因為救恩並不是依靠我們的工作成就的。聖經清楚的說明,救恩是憑著恩典藉著信心成就的。正如耶穌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相信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節)可是有許多人他們確實相信耶穌基督是他們的救主,可是卻活不出馬太福音所描述的門徒的標準。這並不表示他們沒有得救,而是他們得救後就停滯不前了。他們以為得救就是基督徒生活的一切。他們接受了基督,但卻從未聽過在基督裡成長的召喚,去學習並且跟隨。換言之,就是成為一位門徒。

  或許,這個比擬可以讓我們容易明白些。耶穌說:「實實在在的,你必須重生才能看見天國。」當我們每一位將我們的生命獻予基督,我們藉著上帝來到我們心中獲重生,我們的罪得到洗淨並得到永生。現在,我們都知道一位新生兒需要持續的注意,你需要經常的幫他們更換衣服、餵飽他們並且讓他們舒適。可是當新生兒長大之後,他們就需要開始照顧自己了。他們需要自己洗澡、穿衣及進食。當他們長得更大之後,就要開始去照顧別人了。只是,我們有些人始終沒有長大。我們重生了,卻從未脫離嬰孩的階段。我們經常需要他人服侍我們,但自己卻不願意去服侍他人。我們是基督徒,因為我們接受基督;但我們不是門徒,因為我們沒有在服事上跟隨基督。

  所以,請回答我的問題:「你是一位門徒還是一位基督徒?」我們應該知道耶穌說的門徒是甚麼意思:「學生不能高過老師。」(馬太福音十24)。就其定義而言,門徒就是學生,跟著一位老師學習。理所當然的,學生是跟著老師學習,而不是告訴老師孰是孰非。許多基督徒卻正好相反。他們嘗試指點耶穌,而不是坐在耶穌腳前聽著耶穌的教導。這就是為什麼有許多人嘗試從聖經找出能將他們罪行合理化的經文。就像你可以看見有些人引用聖經經文來支持他們種族歧視的行為。

  耶穌也說「僕人不能高過主人。」(馬太福音十24)如果耶穌是我們生命的主人,那麼祂就是我們唯命是從的主人。耶穌擁有一切命令我們的權力。如果耶穌確實需要,祂可以要我們做祂任何要我們做的事情。然而耶穌選擇召喚我們順從而不是命令我們順從。

  然而耶穌說道;「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別西卜:是鬼王的名),何況他的家人呢﹖」(馬太福音十25)你知道耶穌是全能的上帝,然而祂卻選擇跟你我一樣,好讓我們能更像祂。祂屈身幫助我們的軟弱,俯就我們的問題。祂甚至取了奴僕的形象,為門徒洗滌骯髒的腳。你知道,今天的問題就在於人們不願意服事他人。我們活在一個要人服事而不願意服事人的文化。大部分的人帶著這樣的態度來到教會,「我可以得到甚麼?」而不是「我能給予甚麼?」然而耶穌設立了一個不同的典範,祂擁有被服事的權力,卻選擇了服事人。我們是否以為我們比耶穌好,以致於我們進入上帝的家並且要求被人服事?如果上帝的純全善良的旨意要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當我們遇到生活的難處時,我們應該抱怨嗎?

  作為門徒的第一個特徵就是他們是僕人,第二個特徵,他們不怕受逼迫。耶穌說過:「不要怕他們。」(馬太福音十26)為什麼?因為他們只能傷害身體,然而上帝卻能保守你的靈魂到永生。(馬太福音十28)上帝永無止盡的眷顧我們。我們的天父上帝連我們的頭髮都數過來了,祂甚至看顧小麻雀,當我們處於危境時,祂會多麼的關懷我們。耶穌結論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馬太福音十32-33)

  當我們受到威脅時,自然而然會懼怕。那是我們與生俱來為了保護我們遠離危險的能力。可是有些人卻容易被恐懼癱瘓。因為恐懼我們不知所措。有時候甚至因為恐懼,我們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在初代教會有好多人因為懼怕羅馬帝國而否認基督。然而當時仍有許多人不畏懼那些能焚燒身體卻殺不了靈魂的。其中一位基督徒就是帕呂甲,他是位第二世紀的長老。在一次逼迫中遭逮捕,逼迫者威脅他除非咒詛基督,否則就要處死他。帕呂甲回答:「八十六年來,我服事祂,祂從來沒有虧待我。我如何能夠咒詛救我的主呢?」

  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會遭遇死亡的威脅。但我們每天卻都有機會承認或否認基督。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我們的言行舉止裡,我們承認或否認基督。我們是否為無助的人聲張正義,或者沈默以對?我們是否每日研讀聖經、祈禱?我們是否愛我們的鄰舍和仇敵?或者忽略鄰舍、鄙視仇敵。我們或許沒有如同羅馬兵丁的長矛抵著我們,要我們咒詛基督。但我們卻經常藉著忽略祂的旨意而咒詛祂。「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馬太福音十32-33)

  一位門徒就是一位僕人。一位門徒不怕承認基督。一位門徒愛神勝過任何事物。耶穌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馬太福音十34)你知道,有些人會盡其所能的避免衝突。我知道,因為我就是其中之一。我會嘗試平撫人們怒氣以避免衝突。當我買了件不滿意的商品,我甚至不會回去要求更換,因為我要避免與售貨員的衝突。但是基督徒的生活充滿衝突,我們是與黑暗權勢征戰。有時候我們被召喚興起、征戰。

  有些人愛他的家人勝過一切。他們珍惜家庭給予的安全與滿足。他們會盡其所能的讓家人不受災害。有時候他們甚至會做明知是錯的事情,以避免傷害家人的感情。

  然而耶穌說:「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馬太福音十35)。讓我來告訴你葛利姆凱姊妹的故事。葛利姆凱姊妹是蓄奴者的女兒。她們由家裡的黑奴撫養長大。後來她們成為貴格會會友,於是開始參與廢奴運動。她們由自己家裡推動廢奴運動,她們到處演講廢奴的思想,寫許多小冊子說明蓄奴的罪惡。後來她們發現不單只是黑奴缺乏人權,連女人的人權也被剝奪,因此她們推動婦女人權運動,甚至連推動廢奴運動的朋友也因此排斥她們。

  不要誤會!和平是好的,愛你的家人也是好的。但耶穌說的是那些屬神的事情應該是最重要的。門徒就是願意效法基督,離開和平、家人,背負十字架跟隨基督的人。

  你是一位門徒還是僅僅為基督徒?這是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你在基督裡是否已經成長遠離嬰兒階段?還是依然躺在搖籃裡?你可以是一百歲,但屬靈方面卻仍然是嬰孩。

  你的生命是否依照耶穌設立的標準而活?你是否尋求事奉祂?或是要人服事?你是否以你的意見為重勝過基督的意見?你是否無畏的承認耶穌?或者害怕在朋友面前承認你是基督徒?你是否願意為對的事情,勇敢站起來保護你的鄰居或家人?

  如果你是一位基督徒,我鼓勵你成為門徒。背起你的十字架跟隨耶穌。那是不容易的,你也會跌倒,但依靠耶穌得以成長。花時間閱讀祂的話語,在禱告中與祂說話,祂會引導你。

  如果你是一位門徒,記住基督的話語。記得祂數算過你的頭髮,祂眷顧著你。而當你站在你的造物主面前,耶穌會認出你是祂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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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tionary Sermons of Rev. Alex Steve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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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茂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