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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自由、愛心
Rev. Alex Stevenson

主後2005911 日 - 聖靈降臨第十七主日(白)
引題:創世記 50:15-21 詩篇 103:(1-7), 8-13 羅馬書 14:1-12
福音題:馬太福音 18:15-20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喫;但那軟弱的,只喫蔬菜。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不可論斷喫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喫的人是為主喫的,因他感謝神;不喫的人是為主不喫的,也感謝神。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馬書 14:1-12

 

  先跟大家說一個故事,這故事是談到在一個小鎮的兩位牧師。這個小鎮只有兩間教會,一間在鎮的這邊,另一間在鎮的那邊。一家是循理會、另一家是長老會。這兩位牧師常常爭論預定論和自由意志的問題。長老會的牧師力主上帝預定一切,因為上帝是全能、全知的。而循理會牧師則不斷強調上帝是全愛的,並賜給我們自由意志好讓我們自己做決定。

  如果不管他們神學立場的差異,他們是好朋友,就某種意義,還是基督徒肢體的關係,而且他們還互相交換講台。有一個主日早晨循理會牧師坐上馬背,到長老會,同時長老會牧師也坐上馬背,到循理會教會講道。他們兩位在小鎮的中心相遇了。

  他們擦身而過時,相互招呼、問候。但是就在他們擦身而過之後,長老會牧師決定來一記回馬槍。他叫住循理會牧師,說道:「我就知道這就是絕絕對對的預定,你看我今天要去你的教會講道,你要到我的教會講道。」循理會牧師只說了一句:「是嗎?」於是將馬頭調轉,騎回自己的循理教會。

  有人說過凡是兩個以上的基督徒聚在一起就一定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基督徒不段的有意見不一的時候。我們在神學或實踐方面有不同意見。一個團體覺得事情應該這樣做,另一個團體則覺得事情應該那樣做。有時候這可以成為幽默的事情,有時候則產生爭執,並且傷害基督肢體之間的感情、造成彼此之間的傷害。

  關於基督徒彼此之間的差異,聽說約翰衛斯裡曾經說過:「在主要的事上,合一:在次要的事上,自由;在所有的事情上,慈愛。」我也聽說過,約翰衛斯理在提到這樣的事情時引用奧古斯丁的話語。基督肢體之間的差異是需要的。如果當時馬丁路德不站起來反對羅馬天主教的腐敗,那會如何呢?如果約翰衛斯理不站出來反對當時冷漠的安利甘宗教會,那結果又會如何?

  當我們成長並嘗試維持我們的信實,基督徒之間的緊張是無可避免的。可是這樣的緊張並不會將我們撕裂開來。我們可以這麼說,有些真理我們需要堅持謹守;有些可以順其自然,但在所有的事上我們必須活出愛心。

  回到當年保羅四處遊行佈道的時候,在那美好時光裡,教會就是沒有不同的宗派。當時只有一個教會,可是縱使如此,那裡仍有分歧。我們可以瞭解,由於早期教會基督徒不同的背景,帶來誤解與分歧。有些基督徒是在猶太教背景中成長的,他們被教導不可與外邦人來往,因為會被玷污了。他們被教導安息日是神聖的,而且有些東西是不能吃的。

  另一方面,早期教會有些基督徒是在敬拜希臘或羅馬的神祉中成長的。我相信羅馬的許多基督徒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中成長的。他們生長在日日皆一樣、想吃甚麼就吃甚麼的社會。他們的一個問題是吃祭拜偶像的物。在古代的異教社會,如果你到街角的肉攤子買肉,就有可能買到祭拜偶像的肉。異教徒相信神明會進入吃了祭拜物的人裡頭。虔誠的猶太人知道這是無稽之談,因為事實上並沒有其他的神。

  因此在初代基督徒當中就有關於吃肉的問題,甚麼樣的肉能吃,甚麼樣的日子比其他的日子神聖。外邦基督徒應該守安息日或其他猶太人的節日嗎?而如果外邦基督徒不守這些規矩,猶太基督徒就輕看他們嗎?是不是外邦基督徒就要早餐停止吃培根或猶太基督徒就要點燈?是不是基督徒就要停止吃一切祭拜過的肉,還是聰明的明白不管宙斯、阿波羅及其他神祉都是不存在的。

  這就是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提到的情形。而答案十分簡單,就是愛。他說,如果有人是信心軟弱的,爭論甚麼是該吃的,沒問題,歡迎他。不要使你的事奉變成帶領他信主,並以你的立場看事情。明顯的,他想要藉著謹守食物的原則事奉神,千萬不要讓他變成一個自己持守卻輕視那些不持守食物原則的人。

  同樣的道理也可以應用到認為有些日子是神聖的。這可能歸因於有些人守安息日的方式。如果有人相信他們如此做是為了事奉上帝,那不錯啊。

  真正的問題是我們是為基督而活的。所以保羅鼓勵那些羅馬基督徒不要為這些事情爭辯。最重要的是彼此相愛並盡力事奉神。

  上個星期我們聽到耶穌告訴他的門徒對那些教導人過著錯謬生活的該怎麼辦。今天,保羅這位使徒告訴我們不要爭辯。在這裡有一個平衡的地方,就是有些事情是主要的:「愛神以及愛你的鄰舍。」、「耶穌,上帝的兒子為世人的罪而死。」

  除此之外,其他的事情不是主要的。你的教會點蠟燭或有彩色玻璃鑲嵌的窗戶嗎?你的教會說方言?或大聲叫喊「阿們」嗎?你們的浸水禮還是點水禮?

  顯而易見的,這些事情不應該毀掉我們基督徒的團契。我們該用約翰衛斯理的原則面對這類的問題:「主要的事情,合一;次要的事情,自由;一切的事情,愛心。」

  然而,對循理會會友而言,可能會有這樣的反應。我知道,在循理會長大,我聽了這樣的論調無數次了:「不在乎你去甚麼教會,最重要的是你認識主。」可是這是不是說我們該忽視別的教會或我們教會的錯謬之處?當別的教會拒絕承認婦女是教會的重要部分時,我們是否只是袖手旁觀?當別的教會打擊某一個族群時,我們是否袖手旁觀?又或者他們提倡的是一種傷害人、罪惡的生活方式呢?

  我們如何面對那些立場與我們如此不同的基督徒?我們是否忽視他們,縱使他們傷害自己、傷害別人。當然不可以!我們有責任告訴他們我們以為對的事情。可是,我們必須憑著愛心去做。

  保羅知道他在說些甚麼。對那些主要的事情,他站穩他的立場,並宣揚福音。縱使這樣做會招致鞭打、被人丟石頭甚至被殺。可是他是以愛心做這些事其。有許多重要的事情,我們基督徒需要堅守立場,如性行為、墮胎、貧窮、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等等。讓我們不要浪費時間在無足輕重的事情。讓我們彼此相愛而不是彼此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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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tionary Sermons of Rev. Alex Steve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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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茂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