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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與責任
Rev. Alex Stevenson

主後200587 日 - 聖靈降臨第十二主日(白)
引題:創世記 37:1-4, 12-28 詩篇 105: 1-6, 16-22, 45b 羅馬書 10:5-15
福音題:馬太福音 14:22-33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馬書 10:5-15

 

  「恩典」是上帝所賜而我們不配得的恩寵。上帝愛我們並非因為我們贏得了這份愛,或是我們配得這愛,而僅僅是因為上帝賜給了我們。我們都是失喪的人,但是上帝卻差遣一位救主,將祂當作禮物賜給了我們,是我們所不配得的。

  「負責」是一種在道德上或法律上負有的責任,責任是我們理所當然當作的事。一個有責任感的人做這樣的事單單只是因為這些事是當作的,而非被強迫去行。這種責任感是內在的,而非外在的。在他們裡面有一個微小的聲音告訴他們:「行所當行的」。一個有責任感的人,他的良知使他持守著這份責任感。負責很近似於順服。負責是順服於那個告訴我們什麼是對的事的聲音;負責也是順服於我們向來所被教導的,去行作為一個好人所當行的事。

  恩典與責任,表面上看來似乎在他們的本質上很不相同,一個是白白的、不勞而獲的贈禮。恩典好比一個壞孩子雖然他已經被處罰不准吃晚飯,必須餓著肚子去睡覺,卻有食物帶來給他。這種對犯罪者所給予的赦免是單單因為憐恤的緣故。另一個卻是義務,責任如同一對夫妻勞力工作好照養兒女,並勞心教導他們明辨是非,儘管他們得作一切個人的犧牲。也如同軍警們為維持治安與和平將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特別在宗教和信仰上,許多時候恩典與責任是大不相同的。但是保羅所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幫助我們明白此兩者如何對在基督裡的人有相輔相成的功用。

  保羅一開始先提到摩西的教導,可知他主要是針對著猶太人說的。雖然這是一封給羅馬人的信,但很可能在那裡有一些猶太信徒,他們與保羅一樣,接受耶穌就是他們素來所盼望的彌賽亞。現在這些猶太人基本上是有責任感的人,他們極力遵行上帝的律法,在他們生活的各層面上榮耀 神。而且這個責任感其實是好的,直到這變為偶像崇拜。很不幸地,有許多人開始相信因著他們的順服遵行律法,以致他們賺得了他們的救恩。

  所以保羅開始向他們解釋恩典是什麼。根據猶太人的教導,如果你遵行律法,就會得生命,並且飛黃騰達;你會因行為稱義。但是基督的義是你單單相信就得稱義,根據普遍猶太教的說法,個人必須真正地從死裡復活,但基督教卻宣揚「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 10:9)

  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因為行義的人從來不知道他們是否能真正得救,他們總是懷疑自己或許作了錯事、或是不知自己是否作了足夠對的事、或是他們沒有歡心樂意地去行這些事,他們總會發現新的缺失而試圖更努力地去做。但保羅說他們確實知道他們必定得蒙救贖。恩典說明了我們的救恩不在於我們的義,這是上帝的禮物賜給凡接受的人。

  但是這樣的恩典會造成不負責任嗎?且讓我們思想恩典的自然結果。如果一個孩子持續地打別的孩子,但只要他說「對不起」,我們就原諒他,這會造成怎樣的結果呢?而且如果我們的司法體系,不管一個人犯了怎樣的法,只要他承認他所行的是錯的就放他一馬,那會發生什麼事呢?

  在這裡保羅並沒有用我們所應負的責任來重重地擊打我們,耶穌也沒有這麼作。他們只是引導我們明白我們的責任。保羅告訴羅馬人,只要他們求告耶穌,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聽見祂,怎能求告祂呢?若沒有人告訴他們,他們怎能聽見祂呢? 而且人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講祂呢?

  這是我們這些求告主名之人的責任,我們有責任來告訴別人,是我們的道德與倫理引導我們來作這事。耶穌已經從某種死裡將我們拯救出來,我們有責任向每個我們所遇見的人傳講,讓他們知道他們能得蒙救贖,如同我們一樣,因為所有的贖價已經償付了。

  我想我可以用一個故事來作個總結。從前有兩兄弟,他們擁有的土地彼此相鄰。後來他們各自成家,生了孩子,他們的農田和家室都加增了。有一年鬧飢荒,蝗蟲吃盡了他們的農產,他們一無所有,不知如何來養活家人。

  有一天,一位官員來到其中一個兄弟的家裡,他說政府公佈要給予農民補助,幫助他們脫離困境,好讓他們可以重頭來過,建立家園。你想這個兄弟應該將這個好消息告訴他的兄弟嗎?沒錯!他應該跑去告訴他的兄弟。如果他沒有這麼作,你會想這是不應當的,這可視為犯罪行為。

  這份珍貴的禮物已經賜給你了。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屬靈的災區,上帝可以輕易地取消全人類的贖回權,把我們全然銷毀,但是他卻差遣祂的兒子將我們保釋出來,耶穌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而我們所必須作的只是相信祂。

  我希望你已經這麼作了。如果還沒有,我在這裡告訴你,你也可以如此。你不需要去賺取,只要單單接受。沒有任何附帶條件,只要口裡說並相信耶穌是主,你就可以得救。

  但是如果你已經這麼作了,那麼你就有一個責任。你被選召去將這樣的禮物告訴人,好讓他們也能得到它。對了,你不必成為一個傳道人來傳揚這個好消息,只要告訴別人,向他們表明上帝愛他們。

  畢竟,如果他們未曾知道耶穌,如何知道要求告祂呢? 若非有人告訴他們,他們如何能知道祂呢?而且如果沒有人受差遣去告訴他們,有誰會告訴他們呢? 現在上帝差遣你去告訴他們,而不是街頭的那個教會、不是坐在教會長板凳上那一頭的那個人,上帝要差遣你。不用等候別人去告訴他們關於耶穌的事,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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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tionary Sermons of Rev. Alex Steve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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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秀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