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與兒童教育 I. 音樂在兒童基督教教育中的價值 音樂在教會教育事工中佔有極重要的地位。音樂是教導與學習的有效資源。使用音樂做為教學機會的方式可包括以下幾種:唱歌、聆聽、韻律活動、為新歌作詞或譜曲。藉著唱唱年代較久遠、為人熟悉的詩歌,可以享受這些詩歌,也能夠獲得滿足。而學學新歌,也可以瞭解現代人如何表現信仰及生活,以及明白現代的音樂形態。音樂對兒童之所以重要的理由如下: 1. 表現的喜樂 在童年時期,兒童學習對唱歌有所反應,並藉著詩歌表現自己。 而在今天,商業廣播及電視及流行歌曲等,正侵入兒童耳中,以令人生疑的哲學、低下的道德標準及非基督徒的價值觀來影響兒童的心靈。我們同樣的應該使用這些傳達的媒介,來讓兒童的心靈及生活充滿真理,並教導他們以言語表達對神的愛及對人的關懷。由於音樂具有帶給人們喜悅經歷的特性,使得音樂成為滿有功效的教學器材。當有些事情做起來滿有意思時,就很容易學習,而且也易於記得。 2. 佈道見證 音樂可以豐富佈道事工。兒童常因為對教會活動的特別興趣,而被吸引到教會,這些活動可能是教會休閒活動、手工藝班以及音樂。以上任何一項活動都是有價值作為與兒童初步接觸,並帶領兒童信主的途徑。當兒童被音樂吸引時,與教會同工接觸的機會就出現了,而且進一步面對救恩的信息。 3. 使節目多樣化 一般兒童的注意力的時間都不長。雖然注意力的長短會隨著年齡增長,但年紀較小的兒童很難集中注意力於一件事情達數分鐘之久。而有效的使用一首精心選擇的詩歌,則可以增加節目的多樣化,並能大大強化教學的主題。 4. 個人的參與 個人的參與能導至個人更直接面對心息。 依統計所得,學生參與活動所得的遠超過被動靜聽所得的。而因為音樂可以成為個人參與崇拜及個人表達的工具,如此一來,可以增強個人掌握真理及接受改變的機會。參與也可以讓人感覺自己是團體的一份子。 II. 為兒童選擇音樂 兒童的詩歌並不經常都能符合神學及教學的意義。 A. 在評量兒童詩歌的歌詞時,可用以下問題作為評量標準。
B. 評估兒童詩歌旋律及歌詞的標準有以下數則:
III. 選擇兒童詩歌的標準 A. 二至三歲兒童詩歌的選擇標準 1. 韻律節奏 詩歌的韻律節奏不可以是急速不平穩的,或者是加了許多附點,讓人容易唱錯。而是一連串相同的節奏加上些許的變化(就像是"耶穌喜愛一切小孩")。選擇四分之二拍或四分之四拍的節奏,因為這是最容易配合兒童身體及活動(行走、邁步及拍手等活動)的自然節拍。 2. 旋律 詩歌的旋律應該是簡單、美好、好聽、順暢以及有些反覆的旋律。 3. 合聲 詩歌應該包括一個基本合弦(沒有不合諧及差別不大的合弦),平順合弦的表現特色就是在合弦與合弦之間沒有太大差別。而且是大調而非小調的型態。 4. 音量 比較其他較強及教有變化音量的詩歌,兒童詩歌的音量應該是一般性的。 5. 速度 兒童詩歌應該是中板的速度,但不可以太慢,以至於唱起來不能配合歌詞,導至失去興趣。也不可以太快,免得兒童聽不清楚也跟不上。詩歌的速度也需要配合他們的活動節奏。 6. 音質 詩歌的音質應該聽起來讓人覺得舒服,不會覺得刺耳。音樂的振音不可太寬,但也不可缺乏振音,免得聲音聽起來顯得薄弱、平平缺乏內涵。 7. 歌詞 詩歌的歌詞必須能配合年齡層,溝通該年齡層瞭解的事物。歌詞應該易於發音,有單純的音節,簡單並且重覆。 B. 四至五歲兒童詩歌的選擇標準 1. 韻律節奏 老師可以開始使用節奏包含一些切分音的歌,學童可以嘗試運用他們發展中的節奏感來配合這樣的旋律。 2. 旋律 旋律的標準與二至三歲兒童詩歌的選擇標準相同。 3. 合聲 老師可以使用帶有較大變化合聲的歌曲,但仍以大調為主。 4. 音量 老師可以開始使用帶有強音的歌曲,如果這些強音是平順的出現,而且有意義的表現內容。 5. 速度 老師可以開始使用比較活潑的速度(讓歌曲更生動)來配合較多的活動,但每一首歌的速度應有所區別。 6. 音質 音質的標準與二至三歲兒童詩歌的選擇標準相同。 7. 歌詞 老師可以開始使用含有新字的歌詞,如果這些新字是和其他的字連貫的,如此一來,熟悉的字可以帶出新字的意義。 8. 方法 歌曲仍然要齊聲唱出。讓學童聽聽簡單、美好、高品質的合唱曲(不是福音詩歌或合唱曲,而是詩歌)。可以開始一個節奏樂團。配合活動播放合適的音樂。學童或許想要戲劇化表現歌曲。 9. 格調 最好使用含有簡短、重覆句子的歌詞。維持歌曲在他們年齡層的瞭解能力。配合崇拜選擇詩歌,使用簡單但高品質的音樂(並不需要是合唱曲)。學童可能可以開始欣賞一些音樂會、聽一些音樂帶或教會詩班的演唱。 C. 初小級兒童詩歌的選擇標準 1. 韻律節奏 老師可以開始介紹四分之三拍或八分之六拍的歌,也可以使用節奏較多變化的歌曲。 2. 旋律 旋律也可以有較大的音程差距,大約可以有三、四個音的音程差距。 3. 合聲 合聲的標準與四至五歲兒童詩歌的選擇標準相同。 4. 音量 老師可以強調強音以增加印象。他也可以使用更多漸漸變化的音量。 5. 速度 老師在歌曲速度方面,可以每首歌都有不同,只是速度還是不可以太極端。 6. 音質 老師可以藉著不同的樂器介紹新歌。 7. 方法 老師可以介紹兩部合唱的歌。讓他們聽聽兒童詩班及樂器演奏。讓學童熟悉樂器的聲音和名字。 8. 格調 老師可以增廣音樂表達的領域及方式。他必需繼續配合好音樂的崇拜聚會。 D. 高小級兒童詩歌的選擇標準 1. 韻律節奏 高小級的學童已能夠增加切分音歌唱準確性。可以使用比較激動的節奏形態,像是四分之二拍或四分之四拍,在第一拍及第司拍的地方較重音。 2. 旋律 老師可以使用較能激起及復甦新宗教經驗的旋律,甚至它有些不容易唱也可以。 3. 合聲 老師可以介紹小調的歌,如果這首歌合於其他的標準(就像是亞伯拉罕的神)。 4. 音量 老師可以自然的使用強音量的表達。 5. 速度 老師可以使用不同的速度。 6. 音質 老師要努力介紹品質好的音樂,以及融合不同的聲音。他要鼓勵學生音樂的表現,甚至品質些差強人意也沒關係。 7. 方法 老師可以組成音樂團,例如少年詩班或管旋樂團。學生會喜歡聆賞音樂名曲的。 8. 格調 兒童可以嘗試四部合唱。不要有太多的不同。在提昇品質時,可嘗試新的音樂領域。現今的教會音樂在風格上,較以前有很大的不同。我們傳統教會音樂的豐富產業,以及現代以個人見證為主的福音歌曲,大大豐富了新型態的鄉村歌曲,這些都是兒童們能立即感受的。 IV. 教導兒童音樂的方法 在教導兒童音樂時,必須考量一些不同年齡層音樂教育的特別步驟。以下是一些教導兒童音樂的重要原則。 A. 兩歲到五歲的兒童
B. 初小級學童
C. 高小級學童
基於基督教教育的基本目標在全人的發展,每一位同工對兒童的關懷,遠超過在班上音樂的教導。這樣的想法必須激勵老師尋求提昇音樂的水準,使得學童能將音樂日復一日的帶到日常生活中。老師必須盡其所能幫助兒童從音樂得著屬靈的幫助。作為基督教教育的一種工具,音樂的果效可以藉著兒童生活中可見的結果而衡量得到。 mschi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