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教育主任之職責


  1. 領導釐定本教會之基督教教育政策。

  2. 領導設計全盤性之基督教教育方案。

  3. 負責協調及統一各種教學機構。

  4. 負責向教會解釋基督教教育之方案與目標。

  5. 鼓勵並輔導所有教育工作者,屢行其職責。

  6. 領導設計課程,撰擇編寫教材。

  7. 計劃並執行教會領袖訓練。

  8. 協助教會改進教學所需之建築與設備。

  9. 促進並參與家庭探訪事工。

  10. 注意基督教教育理論與實施之一般趨向。

  11. 隨時檢討並輔導基督教教育方案之實施。

  12. 按時向負責單位報告工作概況。

  13. 領導擬定基督教教育工作之預算。

  14.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