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學教師合約書

藉著教導主日學生而事奉神,是我最大的榮譽。我也深信聖靈必定幫助我的教學。我誠摯立定遵守以下約定。

  1. 我將不會教導任何與基督信仰及本教會教義衝突之課程。

  2. 我將迫切的為班上未決志信主的學生檮告,盼望他們早日決志信主。也為已經信主的學生檮告,以期他們靈命增長,榮神益人。

  3. 我將充分,仔細的準備所教的課程及視聽教材;並且在每次備課時,均為所準備的課程及教學過程獻上檮告。

  4. 我將出席每一次的主日學,而且將盡力在上課前十分鐘抵達主日學,以便招呼每一位主日學生。如果,因為疾病或其他緊急事情,以至無法到主日學任教時,我將儘早告知主日學校校長或其他負責同工。

  5. 我經常參加本教會的主日崇拜。

  6. 我將關心缺席的學生,並尋求了解其缺席的原因,以幫助他順利出席每次的主日學。

  7. 我將每半年至少一次拜訪主日學學生的家庭。若我覺得在拜訪方面能力不足,我將請求一位較有經驗的同工與我同去。

  8. 我將全力支持主日學校的活動;定期參加教師會議;參加教會所舉辨的教師訓練課程。

  9. 我將遵從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一至七節的教導,與同工相處,配合事奉,並且相信這種合作是必須的。我將遵守主日學校校長的指示,我也將接受其對我所犯錯誤的更正。

  10. 我知道我的任期為一學年。無論我是否繼續受聘,我知道我本學年的任期於本學年結束時自動停止。

  11. 當我卸任時,我將交出所有屬於主日學的事物;包括主日學學生記錄簿,教學書籍,教學器材等等。

  12. 若本教會主日學校再次請我擔任主日學教師時,我將願意接受。

立約人:

立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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