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督徒教養子女的原則
  1. 管教是基於神的愛。
  2. 管教與責罰不同。
  3. 管教在責罰之前。
  4. 管教預警責罰的實施。
  5. 管教肯定子女是家庭裡的一員。
  6. 管教因著父母人性化的因素﹐是不可能完全的。
  7. 管教看來是難過的﹐但卻能帶來積極的結果。
  8. 基督徒父母需要獲得鼓勵﹐以實施管教。
  9. 管教與責罰若能適當配合運用﹐則能助益子女道德的建立。

二、教育子女的基本態度

  1. 配合子女的成熟發展教導道德規範。
  2. 事前預防勝於事後責備。
  3. 責罰子女需將人與事分開。
  4. 啟發子女的愛心。
  5. 培育道德之方法需前後一致。
  6. 說到做到。
  7. 維持最低限度的規則。
  8. 表達對子女的肯定及關懷。
  9. 容許子女有誠實的自由。
  10. 提供子女承擔責任的機會。
  11. 父母的教導態度一致。
  12. 不可銘印子女錯誤行為。
  13. 不要在子女間作比較。
  14. 不要取笑子女。
  15. 不要作無意義的威脅或賄賂。
  16. 不要畏懼拒絕子女的無理要求。
  17. 不要反覆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