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會關懷事工


  1. 不同於一般由政府單位住持的社會及醫療服務。

  2. 不同於私底下個人對同伴的愛。

    定義:關懷事工起初也是主要功能,是對教會會友提供基督徒的關懷,也就是對基督肢體的關愛,而逐漸對外,成為對外界的關懷事工。無論如何,這樣的關懷,是透過教會團契方能確實瞭解並身體力行的。(徒6,1-7;加6,9-10)

    教會團契是關懷事工的聚合點。教會團契帶著凝聚力,處於關懷事工的中心。正如教會會眾一般,關懷事工是由恩具所創造、激發及更新的:也就是上帝聖道的宣講、聖洗禮及聖餐。

    關懷事工的目標在幫助人們能適切的面對自己、他人及上帝,並體會一個滿有愛心及關懷的團契,目的在造就眾人,進入基督團契並活在其中。針對此,我們要強調四個要點:

    第一:必須清楚界定關懷事工的意義;

    第二:必須指出關懷事工的源頭;

    第三:必須界定實踐關懷者-透過他執行教會關懷事工;

    第四:必須明白關懷事工的目標。

    明白教會的意義是重要的議題,但瞭解世人及認識耶穌基督也不容輕忽。


二、關懷事工的三個模式


(一)個人為中心的關懷事工:基礎於個別基督徒的需要

    1. 關懷:個別的基督徒,他正跟隨耶穌基督。

    2. 基礎:上帝的國度,由個別基督徒及教會組成,是屬靈、看不見的團契。

    3. 主體:個別基督徒'受教並按立擔負關懷事工。

    4. 對象:在教會內外,承受屬靈及身體的苦楚的人們。

    5. 任務:建立關懷機構;宣教;基督徒的見證;拯救靈魂。

    6. 與政府單位的關係:透過機構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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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懷:跟隨基督,靈命及身體的醫治。

    2. 基礎:教會是一個醫治的團體。

    3. 媒介:溝通、人際互動、心理學應用、禱告及上帝的話語。

    4. 主體:個別基督徒,會眾 ' 個別信徒的集合。

    5. 對象:教會內外,有著靈命及身體需要的人們。

    6. 任務:佈道、教育、宣教、醫治以及關懷當代的問題,尤其是倫理問題。

    7. 與政府單位的關係:透過機構的合作。會眾要成為社會的一份子。

(二)社會取向的關懷事工:基礎於個人與社會的關係

    1. 關懷:人際間的愛,愛你我的鄰舍。主要是社會或政治方面的工作。

    2. 基礎:一般的善行,基礎於創造的神學觀念。教會是一個屬靈的團契。

    3. 主體:個別的基督徒。

    4. 對象:需要的人們,尤其是身體及社會方面的需要。在這方面,社會的架構是受批判的。

    5. 任務:專業的社會及醫療工作。信仰是個人事奉的動機。政府的災害預防措施。

    6. 與政府單位的關係:需要合作。教會及關懷事工需要被視為社區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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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懷:人類的愛,公理,社會倫理。

    2. 基礎:基本的教會的團體(基層團體)。教會必須認同社區中的貧困者,因為教會是藉著人群產生的。貧窮人是上帝的選民,耶穌基督亦認同於貧苦大眾。

    3. 主體:敬虔且能力關懷的基督徒。

    4. 對象:受苦的人們,特別是承受社會及政治痛苦的人們。

    5. 任務:體會並為貧窮者、失去地位的人建立適宜的團契,並促進政治、社會及經濟的自由平等。(先知性的關懷事工)

    6. 與政府單位的關係:主要是批判、監督。教會及關懷事工是地方團體的一份子,為了要促進社會成為公義的社會。

(三)教會取向的關懷事工

    1. 關懷:透過教會實施的關懷事工。

    2. 基礎:教會被視為上帝的選民,或是耶穌基督的身體,是藉著恩具創造的。這是關懷事工的條件及目標。

    3. 主體:教會會眾是敬拜的團契。會眾彼此相互的關懷是事工的起點。教會是一個實行關懷的機構(關懷事工)

    4. 對象:主要是教會會眾。教會所建立的關懷事工亦對外開放,關懷教會以外需要關懷的人們。教會的關懷事工經常基礎於教會信仰上,實踐對內、對外的關懷事工。

    5. 任務:敬拜禮儀及行政事務,關懷的事工。(教導或學道,亦是關懷的一部份)

    6. 與政府單位的關係:主要仍為批判、監督。教會有著賦與極性的影響,形成相對的立場,提供一般社會另一選擇,考量另一種價值。

    教會事工的特色尤其著重於關懷事工及關懷者(執事)的特色。


關懷事工的重要觀念:


  1. 全體信徒的事工。呼召、恩賜(聖靈的恩膏)

  2. 神聖的事工。受按立的(事奉的身份)

  3. 全體信徒的事工。(彼前2,5.9;啟1,6. 5,10. 20,6.)

    1) 耶穌基督是永遠的大祭司。(希 4,15.)

    2) 聖洗是基礎。(太 28,16-20.)

    3) 藉著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我們獻上自己。(羅 12,1.)

    4) 我們是上帝自由的子民,但我們與眾徒都是在祂的事工中。(羅 6,13.)

    5) 恩典的器具。(聖靈的恩膏) (林前12,4.)

    6) 呼召:呼召成為基督徒,呼召去工作,呼召在教會事奉。


三、神聖的關懷事工


  1. 按立:

    1) 男人(腓1,1;提前3,3-18;徒 6,1-6;彼前 4,11)

    2) 女人(羅 16,1;提前 3;11)

  2. 條件:

    1) 接受教會認定的教育。

    2) 呼召,由教會領袖界定及確認的呼召。

    3) 在教會中的職務,界定為聖工的一部份。

  3. 三重任務

    1) 禮儀聖工

    2) 關懷事工

    3) 行政事工


問題討論:


  1. 關懷事工與社會工作及一般信徒間的彼此相愛有何差別?

  2. 我們從不同模式的關懷事工可以學到甚麼功課?

  3. 如何建立關懷的團契?在關懷事工上,你將強調把些事項?

  4. 教會關懷事工及事奉者(執事)的特點。 你會強調那些重點?我們該如何做才能使教會體會執事的事奉就是關懷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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